当前位置: > 社会
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发布日期:2016-01-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随着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有关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消除火灾、爆炸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自1月22日起,拱辰派出所组织民警重点对涉及禁炮相关区域拱辰、莘郊、荔浦三个村居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该所组织力量进入禁炮相关区域开展入户宣传,重点对本辖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城区周边开展清查整治工作,会同村居干部对禁炮区内的群众进行再宣传再教育,深入宣传相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禁燃烟花爆竹、举报非法燃放,严格自觉遵守市政府禁炮相关规定。黄毅娴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