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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花 一业主被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2016-02-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刘丽萍】

    元宵节相继开始,涵江公安分局节后一上班就加大了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2月14日,治安大队民警查获一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经营者李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当日,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某农宅内存放有非法烟花爆竹。经调查,经营并存储非法烟花爆竹的是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交代,“两节”前后,烟花爆竹需求量大,为了牟取不当利益,明知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允许买卖、储存烟花爆竹,仍然非法经营贩卖从其他县区商贩手中购进了一批烟花爆竹,以便春节元宵节时在自己经营的食杂店出售。为躲避有关部门的检查,他将这些非法烟火爆竹存储在位于白塘江尾村一铁棚搭盖的房子里。在现场,民警查出团炮、排炮、烟花共五百余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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