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花季少女容留同事吸毒
【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林希  苏顺福)被告人杨某系未满十八周岁的花季少女,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杨某系仙游县鲤南镇某酒店女员工。2015年4月初至6月间,被告人杨某通过其男友陈某向贩毒分子购买冰毒用于吸食,并多次在该酒店的女员工宿舍内容留同事程某、耿某吸食冰毒。程某与杨某一样,同为未成年人。
    被告人杨某系江西人,出生在一般家庭,其父母在外务工,杨某初中毕业后就辍学。2014年底杨某与父母吵嘴后就到仙游务工,之后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吸食毒品。由于杨某缺少与父母的沟通,过早步入社会,对外界事物缺乏辨别能力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如花的年龄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荔城区北高镇 深入基层听民声 办好实事暖民心
  •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