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我市整治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趋势,市交警支队决定自9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货车、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货车和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严查货车超速、超载、违法占道等野蛮驾驶行为,着力消除货车和工程运输车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加大货运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货车、工程运输车引发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长曾永福介绍,9月12日前,全市各地将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依托道安平台,联合交通、安监、住建、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内货运场站、物流集散地,以及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问题,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的检查。督促货运、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开展驾驶人宣传教育,对存在隐患问题的,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共同督促落实整改。
  同时,鼓励货运企业和货运驾驶人以实际行动参与到专项治理中,主动自查自纠,落实防范措施,克服交通陋习,自觉规范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货车、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