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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交警大队成功查获“黑校车”非法运营
【发布日期:2016-09-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王敏彦 陈琳】
9月19日,交警大队收到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来关于请求加强对博爱学校闽A牌校车的监管函。收函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二中队召开专题分析会,并成立侦查小组,对该学校的校车进行暗访侦查。
  为进一步排查实际情况,侦查民警带领协警采取便衣暗访和“天眼”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函中涉及监管的校车行径路线、时间、运行情况、载人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充分利用隐形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及“天眼”监控布控系统进行违法证据固定。经过侦查组民警、协警连续两天的蹲点排查,明确了新度镇博爱学校目前存在两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黑校车”正在运行使用,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上下学。
  根据调查的结果,中队立即将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上级领导反映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出相关工作方案。9月21日下午4时,二中队负责人带领侦查组民警、协警到博爱学校校车途径路段进行蹲点查控,在车牌号为闽AB8031、闽AB8098两部“黑校车”行驶到郑坂至乌桥路段时,民警现场进行拦截。经现场排查,两部“校车”车上均有乘坐学生,执勤民警将车上学生疏散并安排警力将车上学生安全护送返校,确保学生安全。随后,二中队依法对博爱学校涉及非法运营的校车进行扣留,并将两名校车驾驶员及博爱学校法人代表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
  大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博爱学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做出每部车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员及老师进行严厉的思想教育,告知其使用“黑校车”的严重危害性,学校要严格杜绝有关孩子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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