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新婚不久,却因酒后驾车被送进拘留所,这位30岁的男子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痛哭流涕,后悔万分。 10月25日上午10时,柳某驾驶满载着货物的轻型厢式货车闽BHD908行至荔园路高架桥时被荔城交警二中队民警拦下例行检查。交警在查验证照的过程中,闻到驾驶员柳某身上酒精味很重。在进一步询问时柳某显得非常慌张,民警便要求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值达40mg/100ml,柳某属于酒后驾驶。 在接受民警调查时,柳某承认前晚在大排档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回到家后已是凌晨。早上醒来,自认为大白天驾驶货车,交警不会查得那么勤快,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是车上货物又得尽快送到公司,为了赚百元的运输费,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目前,柳某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降级意味着以货物运输为营生的他丢掉了自己的饭碗。如今面临失业窘境的柳某,不仅难以跟家人交代,因酒驾违法的行为也会被抄告其所属公司,以后五年内也不能从事货物运输的相关职业。 据警方介绍,很多因酒驾被查处的司机都表示非常后悔,既然悔不当初,那就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因酒驾酿成的惨祸不胜枚举,严厉的刑罚、残酷的现实不相信眼泪。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尤其是营运货车危害性更大,莆田交警采取全天候查处酒驾+加强夜间查处密度的整治模式,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驾驶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宝贵生命开玩笑,自觉提高约束能力,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请广大驾驶员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宝贵生命开玩笑,自觉提高约束能力,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