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城西天尾消防在赶赴处理西天尾镇洞湖口村一铁皮民房着火中,遭遇私家车恶意阻拦。在前往救援的路上,一辆红色私家车突然变道至消防车前方。消防车警笛一直处于鸣响状态,驾驶员也一直鸣喇叭示意,可是红色私家车却没有丝毫变道让行的意思,在离消防车5米远的时候竟然还踩了下刹车,无奈之下消防车只好变道行驶。所幸救援及时,着火民房没有出现太大的损失。 事后据参与此次灭火的消防官兵了解到,经常会遇到私家车不主动让行,但恶意阻挡的还是第一次遇见,好在这次店家在火灾发生时进行自救,才避免了更大的事故发生。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根据福建省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可处100元罚款,记3分。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根据规定,为避让特种车辆,车辆不得已压线、掉头、逆行等违章,都可以申请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