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第一批居住证
【发布日期:2017-01-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韩菁】
1月4日,霞林派出所第一批居住证已做好并分发给办证群众,及时解决了群众的生活、购车、子女教育等民生需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居住证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我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原有暂住证制度作废,流动人口在同一居住地址居住满半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居住证持证人在住房保障、教育服务、公共就业、申领驾驶证等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便利。警方友情提示,流动人口及早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办证,尽早享有合法待遇,以免耽误办事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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