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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交警大队查获“碰瓷”制造交通事故案件
【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一梅】

  12月24日早上7时许,荔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北高镇埕头村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自行车碰擦事故,当事人报案时声称对方为"碰瓷"。三中队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前往荔城区医院向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调取事发地监控录像。
  双方当事人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受害者的丈夫陈某武向办案民警提供了详细的线索:在12月23日,陈某武与他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另一方也是这些人,没想到当天又撞到其妻子。办案民警根据陈某武提供线索,又多方走访目击证人,寻找足够的证据。经过对刘某的一番盘查询问,刘某承认了自己故意撞车实为敲诈勒索钱财,案件性质由交通事故案件更变为刑事案件。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带班领导,并向派出所及荔城分局刑侦三中队进行通报、移交。
  12月23日6时许,受害者陈某武骑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高速路口附近时,被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湖南省郴州市人)伙同同案人“阿古”、“阿广”等4人以撞伤锁骨需要医疗费私了为由诈骗走9000元人民币,12月24日,该团伙采用同样的手段,骑车撞向陈某武的妻子,准备再次行骗被查获。后经医院检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锁骨伤处为陈旧性损伤。目前案件已移交刑侦三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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