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峰 刘蓓蓓)莆田市人社局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莆田市引进人才服务工作,受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人才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 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支持对象中受聘于企业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近1年内来福建省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福建省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对象基本条件为:①“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下同)及期满出站博士后;②“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③境外着名大学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④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着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⑤符合上述4类情况之一、具有中高级职称、按规定经同意离岗的国有企业单位科研人员。 文件依据详见《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闽委人才〔2016〕4号)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详细的申报资料可到莆田市委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www.ptzzb.gov.cn/rcgz/)、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ptld.gov.cn/zwgk/tzgg/)、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new.ptrc.com.cn/zhpt/)查询,也可关注智汇莆田人才微信公众平台。 窗口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4号、5号窗口 服务电话:电话:2280078, 传真:2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