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那天喝太多酒,如果我没有喝那么多酒的话肯定不会动手伤人的……”28岁的小艳流下悔恨的泪水。日前,凤凰山派出所民警前往湖北恩施带回故意伤害逃犯小艳。 2016年11月28日凌晨,凤凰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内某酒店门口有人打架。民警出警到现场了解到,打架的两人系同一个租房的租客,当天晚上双方喝酒过多,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小艳因为一时气不过,转身回到租住处,抓起用于插富贵竹的花瓶,朝小霞的头部砸去。破碎的花瓶在小霞的脸上划开一道伤痕。随后,两人倒在地上厮打起来。在扭打的过程中双方均有受伤。 当两人在医院处理完伤口后,一同来到所里做笔录。情绪尚未平定的两人对自己的行为依然振振有词。经民警调解无果后,双方不欢而散。经鉴定,小霞受伤严重,小艳因为害怕受到警方追责而逃跑,但小艳最终还是被湖北警方抓获。 当小艳再次来到莆田,等待她的是牢房中的春节与悔恨的泪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酒精刺激下的小艳完全丧失了理性的判断,而这一切必由其自食其果。 警方在此提醒:年关将至,聚会增多。酒桌之上,适度饮酒,切莫因过度饮酒酿成终身的悔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