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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17-02-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苏静娴】
近日,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平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选阮思远受贿一案,近日已由该院公诉部门向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阮思远在担任秀屿区月塘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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