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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伤鼻梁 调解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松 纪子谦】

  晚报讯  苏某的女儿被烟花炸伤鼻梁,住进医院治疗,让苏某一家近日来非常愁苦。与商家协商不成,苏某只好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求助。仙游县菜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次调解,苏某得到赔偿,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介绍,春节期间,消费者苏某在社硎一烟花爆竹店内花300元购买了2盒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因火炮渣滓弹出,意外将旁边的女儿鼻梁炸伤。苏某认为厂家对此事负有责任,联系了经营者,告知女儿鼻梁被烟花爆竹炸伤的事情,并与其交涉。经营者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致伤,并告知会帮忙联系经销商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苏某遂投诉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维权。
  菜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着手调查,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问题争议较大,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事后,菜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并未放弃,多次积极通过电话与苏某、经营者、经销商、生产企业进行协商调解。
  近日,菜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协调下,被诉方赔偿苏某一切费用共计22000元,苏某无异议。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要看清上面的警示和使用说明,避免让未成年人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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