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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合伙人开赌场获刑
【发布日期:2017-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连凌 王志煌】

  
  4月7日下午2时许,郭某位于秀屿区东庄镇的租住处,大门前便已停放了三四辆摩托车,陆陆续续有赌徒来到他租处的3楼大厅,聚在一起进行“吹牛”。4时许,赌了近俩小时的赌徒们被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锅端。民警将7名赌徒及1名收堂费的嫌疑人郭某传唤会分局接受调查,缴获赌资2.5万余元。
  经查,该赌场是由陈某、郭某、徐某3人一起经营的。他们早先在合伙经营一家饭店,遂顺理成章地一起开赌场,且分工明确,徐某认识的赌徒多,他负责拉客,陈某、郭某则负责收堂费。赌场自今年3月初“营业”,至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已获利2.5万余元,每天收取的堂费,他们还用微信及时结清,由3人平分。
  7名赌徒中,除了赌场主人陈某外,其他人基本都是合伙人郭某、许某拉来的常客。其中林某更有赌博前科,去年12月就因赌博被处罚过。他们大多务农或是搞建筑的泥瓦匠,闲暇时间较多,便以赌作乐。目前,涉嫌赌博的吴某等6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开设赌场的陈某、郭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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