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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改名字 派出所就可办理
全市公安派出所新增三项便民服务举措
【发布日期:2017-05-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近年来,市公安局户政处坚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放管服”要求,在“减证便民”和“精准放权”等方面主动作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整合许可证件,减少证件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便利广大群众办事办证。记者昨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全市公安(含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推出三项新措施,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全市公安下放户籍办理权限至基层派出所。将省内居民名字变更权由县区公安机关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全市公安简化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省内居民除有以下四种特殊情形外。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公共地址、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的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的;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除此之外,省内居民可在全市任何一个派出所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一年内丢失补领的,申请人可申请不再重新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导介绍,全市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及部分主要派出所已可独立制作《居住证》。截至4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居住证》申领5316张,已发放《居住证》4179张。
    据介绍,我市公安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全市公安(含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可异地受理26省(市、区)的跨省居民身份证,7月1日后实现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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