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了酒不想开车 指使他人酒驾成共犯
【发布日期:2017-06-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李宝华】
自己喝酒不开车,却指使他人酒后开车,结果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6月19日晚,平海派出所民警在西柯村卫生院附近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行动时,当场查获柯某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经鉴定,柯某血液中酒精浓度100.64mg/100ml。在民警对柯某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是坐在副驾驶座的车主周某醉酒无法开车,却明知柯某有喝酒并指使柯某开车。 原来,周某和柯某是朋友,都是平海镇山星村人。当天晚上,周某开车带着柯某到溪边村朋友家喝酒,席间推杯换盏,周某喝了一瓶葡萄酒,而柯某也喝了一小杯葡萄酒。饭歇酒闭之后,周某觉得自己酒喝得比较多,意识比较不清楚,而柯某只喝了一小杯,就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柯某,意在让柯某送自己回家。柯某接过钥匙,周某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两人在回家的路上就被警方逮个正着。 目前,周某和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秀屿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莆田推出4条“护学公交”
劳模进乡村 惠民暖人心
仙溪胜景 游福共享
荔城区北高镇:筑牢安全防线 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