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智鸿】
晚报讯 日前,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刘某勇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勇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雇佣工人陆续在埭头镇黄岐村“黄鹅后”山占用林地采石及开路,经鉴定非法占用防护林地6.8475亩。据悉,“秀屿区埭头镇黄岐村黄鹅后山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由笏石森林派出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勇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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