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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使用他人的摩托车号牌被罚2300元钱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赵亚智 姚姗姗】

  近期,城厢交警大队经常接到群众投诉:“明明都没有经过该路段,却莫名接到交通违章的短信通知,到底是什么回事?”交警大队经系统查询,通过车辆比对发现,原来是套牌惹的祸。
  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8月10日晚,城厢交警大队在辖区集中开展整治假牌套牌行动,当晚23时55分许,城厢交警大队民警在经过多天的跟踪排查,一辆号牌为闽BKD362套牌摩托车停在辖区某酒驾门口被该队查获。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控制,并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经上网查询比对,驾驶人刘某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机动车号牌系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经询问,该驾驶人称为了送外卖在路上骑车不引起交警注意,所以使用了其他车辆的号牌,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城厢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处罚300元,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扣留车辆、收缴摩托车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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