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郑昇莹 郑志斌)路边摊因存在监管难,给一些不法分子售卖问题物品有可乘之机,仙游男子因生活无聊,为追求新鲜刺激,结果知法犯法在路边摊买违禁品,结果给自己买来牢狱之灾 。 2017年4月,无所事事的盖尾村民连某来到郊尾镇沙溪村梅岭头省道的路旁边的山脚下,看到有一个外地人在摆摊卖砍刀、弓弩等物品,连某就走近寻问这个外地人是否有打鸟的鸟铳。外地人见连某兴致盎然,就靠近连某说:“我有更加好的东西,放在我身后的小轿车上”,随后这个外地人从车上拿出一把猎枪,开价5000元。连某表示想买,但由于身上没有这么多现金,在商量价格后,连某以2500元买下这把猎枪。外地人还送给连某6颗自制的子弹,且教授其使用方法。随后,连某就带着枪和6颗子弹回家了。 2017年5月13日,连某独自一人骑电动车带着猎枪和三颗子弹到同镇的瑞沟村内的山头,在山头寻找可以击打的动物。看到一只鸟停在树上,他就用猎枪朝鸟开了一枪,但是没有击中。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猎物,一所无获的连某就回家了。2017年5月20日,连某带着枪和三发子弹再次来到瑞沟村山头想要继续打猎,将电动车停在山脚路边后,将一颗子弹塞到猎枪里面并上膛后,持枪往前刚走几步就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连某明知枪支,非法持有枪支一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连某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