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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长争权夺利 江西现两个“广东商会”乱局
【发布日期:2011-10-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位于南昌市广场南路的老“广东商会”

 

 

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新“广东商会”

 

    核心提示: 江西省广东商会注册不到两年,就分裂为两个“山头”。个中矛盾错综复杂,有历史恩怨,也有利益纠结,凸显我国商会管理制度的无力和滞后。

    9月20日,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泛珠会)”的召开,给南昌街头增添了节日气氛。此时,南昌却出现两块“江西省广东商会”牌子,两个“会长”各自进行与泛珠会相关的活动。一个“会长”黄树辉于9月20晚在南昌市火车站旁一酒店摆酒,号称“泛珠广东商会联谊会”。另一个“会长”赖桂添也设下酒宴,款待来自广东省清远、茂名的泛珠会代表团。
    按“一地一会”的商会管理原则,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能有一个某外省商会。而江西省两个“广东商会”分庭抗礼,不仅让参加泛珠会的各省代表困惑,也让江西省商务厅、民政厅等业务主管部门感到尴尬。

        两个“会长”

    厘清何以出现“两个商会”,要从江西省广东商会短短2年的历史讲起。
    广东系江西近邻,两省经贸往来频繁,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广东制造业陷入困境,祭出产业转移大旗,江西是其重要的产业转移目的地。同时江西亦有意承接粤企转移,壮大本省经济。因此,成立驻赣广东商会,是赣粤两省企业和政府共同的需求。
    2007年,在赣经商的广东潮汕人黄树辉开始筹办驻赣广东商会。经过漫长的筹备,到2009年3月2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成立江西省广东商会。黄树辉被推举为第一届会长,赖桂添为常务副会长。
    一个月后的4月19日,适逢“赣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暨广东产品江西行”,两省政商人士隆重出席,广东省长黄华华、江西省长吴新雄为新成立的广东商会揭牌。黄树辉、赖桂添陪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看了“在赣广东企业产品展”。汪洋拉着黄、赖两人的手嘱托道:“争气,好好干。”在场800余名政商名流见证了此刻,江西省广东商会一时风头无两。
    然而商会运行并不顺畅。2010年11月9日,黄树辉突然被南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带走,既而批准逮捕。此后半年间,江西省广东商会陷入混乱,最大问题是,黄树辉把商会公章、财务法人章放在自己家,商会无法办理与广东、江西两省的经贸往来文件,赣粤两省在经贸交流时也失去了商会这根“手杖”。时任执行会长的赖桂添形容当时“会员心急如焚,商会陷于瘫痪”。
    人在看守所的黄树辉拒绝交出“两章”,向黄妻索要,亦无果。商会只能以秘书处的章与外界联络。
    因为负责广东企业在赣的经贸联络,江西省广东商会每年从广东省政府驻中南五省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南办)得到10余万元经费。作为江西省广东商会的业务指导部门,中南办建议商会重新选举商会的领导层。
    2010年12月30日,江西省广东商会召开常务副会长扩大会议,成立以赖桂添为首的“5人小组”,负责商会日常工作。2011年春节前,商会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和迎春酒会,期间接纳恒大地产南昌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成为理事单位,粤商在赣投资新增4.6亿元。
    黄树辉被羁押半年后,“5人小组”启动了罢免程序。今年5月7日,广东商会召开理事会,36名理事投票罢免了黄树辉的会长职务。同时选举赖桂添为新任会长。江西省商务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广东省中南办均派员与会,并给予了肯定。5月16日,江西省商务厅正式发文,同意赖桂添任商会会长。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5·7会议”之后不到一星期,原会长黄树辉在商会办公室重新露面,手握公章和财务法人章,坚称自己是商会唯一合法的会长,并到各部门申诉。赖桂添也寸步不让,以“会长”身份出现在各个场合。

        明争暗斗

    黄树辉重新现身后的一天,在商会“遭遇”赖桂添,两人约好“吃个饭”。但赖桂添再次来到商会时,发现自己办公室的门锁被换过了,“电脑、文件、私人物品都在里面,换门锁也不通知一声,这是什么手段?”赖桂添说。
    赖桂添不甘示弱,他和支持自己的商会成员在别处新租了一层办公楼,装修气派,挂上“江西省广东商会”金色牌匾。相形之下,老商会办公室顿显逼仄。
    9月初赖桂添拟召开“商会”中秋联谊会,发请帖给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时,被告知不得使用商会秘书处的公章,因为黄树辉“会长”已登报声明遗失。
    黄树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听说赖桂添打着“商会”名义开联谊会,他本想报警,告赖桂添等人“非法集会”,被人劝阻再三,方止。
    赖桂添的“商会”也开始揭黄树辉“老底”。他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黄树辉担任总经理的中资源担保公司,深陷“担保连带责任”泥潭,黄树辉被逮捕的案由是“虚假注册,抽逃资金”。此次虽然释放,却是“取保候审”,仍处于强制措施阶段。
    黄树辉则不承认自己是处于强制措施的“戴罪之身”,“如果有案在身,我还会在这里吗?”黄树辉坐在老商会的会长办公室里,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关于黄树辉目前是否仍处于涉案阶段,有关部门未予证实。
    赖氏“商会”的副秘书长林文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黄树辉为了完全控制商会,任人唯亲,先后安排其妹夫、司机、公司员工等人担任商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理事,都未经商会理事会表决。宣布任命时,有在南昌经商多年、德高望重的广东企业家给黄树辉写纸条,“万万不可让你的妹夫、司机担任商会领导”,但黄树辉置若罔闻。
    林文松表示,不仅如此,黄树辉在商会财务管理上也是自己“一支笔”说了算,商会财务不透明。2009、2010年,商会监事会两次提出进行财务审计,都被黄树辉托辞拒绝。
    “把公章、财务法人章藏在自己家,而不是放在商会,说明黄树辉把广东商会当成私有财产。”林文松说,目前南昌市的大部分商会会员都支持新商会,黄树辉的支持者较少,且分散在南昌以外的赣州等地。
    黄树辉则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有的人为给自己谋私利,争着当商会会长,不惜破坏商会的团结。”他强调,自己是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唯一合法的商会会长,赖桂添等人在罢免老会长和选举新会长的程序上,违反了商会章程,他拒绝接受。

        理事会“魅影”

    依据商会成立之初颁布的《江西省广东商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会长由理事会任免。根据不成文的规定,参加理事会的人数须达到或超过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但参加“5·7会议”的理事人数未达到这个数目,且参加会议的理事跟广东商会成立之初的理事名单相比,有较大出入。黄树辉据此认为罢免程序非法。
    在赖桂添出示的“5·7会议”理事名单中,到会36人中,确实是只有25人是黄氏“商会”理事,另11人是赖氏“商会”的增选理事,黄树辉因此向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诉,并呈报了一份共48名理事的名单,民间组织管理局据此认定,“5·7会议”的理事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
    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该局确不认可“5·7会议”的任免结果,并已先后4次拒绝受理赖桂添提出的变更商会法人代表的申请。
    对此,林文松表示,黄树辉出示的48人理事名单暗藏猫腻。
    经查证,林文松发现,48人理事名单中,有17人未办理入会手续,也未缴纳每年2万元的会费。于是,他们在今年3月20日前,向这17人用特快专递发出通知,要求务必在4月10日前按《章程》填写会员表,缴纳会费。结果这17人无一履行会员义务,因此视为自动退会。
    另有2位理事,既非广东人,也不在广东办企业,不符合广东商会会员资格,但二人却缴纳过会费,也办过入会手续。“5·7会议”前,林文松向2人致电致函,要求他们到理事会接受会员资格表决,此二人因此要求退出商会、并退会费。
    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当林文松与黄树辉提供的48位理事逐一联系核实时,有6人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广东商会的理事。
    除去19位不合格和退会的理事,黄氏商会的理事还有29名,赖氏商会期间又吸纳了11名新的理事成员,总人数为40人。除4人外,其他36位理事均参加了“5·7会议”。
    但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不认可新增的11名理事,理由是未到民间组织管理局做重要人员变更报备,但当林文松去做变更报备时,被告知报备名单上没有盖商会公章,“不予受理”。
    赖桂添能否再召开一次新的理事会?答案是不能。因为《章程》规定,只有商会会长才能召集理事会。赖的“会长”职位没有得到民间组织管理局认可,无权召开理事会。

        乱局如何收场

    至此,一方是重出江湖的黄树辉,一方是卡在《章程》瓶颈上的赖桂添。乱局已然铸就,双方互不相让。
    在企业界人士看来,黄、赖两人之所以争着当“会长”,缘于商会会长的“含金量”。把“会长“二字印在名片上,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的身价。同时,商会会长可以获得广泛的官商资源,为自己的企业争取更多利益。
    江西省商务厅区域合作处处长王仪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商会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非营利民间组织,其会长通常都是企业老板。因此,对“会长”职位的争夺,跟商业利益脱不了干系。
    这从两个“会长”的相互指责中可窥见一斑。黄树辉称,赖桂添争着当会长,是为他的工业地产公司利益着想。赖桂添则反唇相讥道,黄树辉名下的担保公司气数已尽,之所以抱着“会长”职位不肯撒手,是因为他想借“会长”名誉东山再起。
    江西省广东商会的分裂,还暗藏着商会注册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的分歧。
    各省驻赣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江西省商务厅,商务厅早在5月16日便复函同意赖桂添任江西省广东商会会长。负责商会注册登记的是江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5·7会议”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陈剑峰也表态,“这次会议是在5人领导小组组织下,在中南办领导下,在商务厅指导下召开的,以上内容资料合规、合法、合理。”
    但陈剑峰在9月20日却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一切都要回到《章程》。”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罗良意局长则直接表示,“(广东商会分裂)是商务厅内部的事情,我们只管注册。”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周林彬研究商会立法多年,他认为商会在经贸交流活动中影响日益增强,但商会的管理制度架构却不合理。
    从合法性讲,各地商会应严格按照“一地一会”的法定模式。因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新的,登记机关一般也不予批准。
    但是,从“社会合法性”来讲,依法登记的商会并不一定比那些无法登记的商会更具有“社会认可性”。这种情况在周林彬的研究中并不鲜见。
    两个“商会”各立山头,在赣广东客商首鼠两端,商会为会员维权、吸纳新会员等工作也陷于瘫痪。两个“会长”的支持者各有不同,支持黄树辉的多分布在南昌以外,支持赖桂添的则以在南昌经商为主。
    但如何终结乱局,政府部门也无良方。江西省民政厅巡视员江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广东省经济信息委员会、中南办、江西省商务厅、民政厅等4个部门曾专门为此开会“协调”。但《中国新闻周刊》发现,多次协调后,政府部门形成的唯一共识,只是让“两个商会”在泛珠会议期间暂时休战。
    江西省商务厅发函给中南办,“不宜安排江西省广东商会(双方)参加泛珠活动(含宴请),以免进一步激发双方之间的矛盾。”并希望中南办以“家乡人”的身份劝两家讲和。
    中南办则致函江西省商务厅和民政厅:“我办与意见分歧的双方(两个商会)多次沟通、协调、劝告,并晓之以理,但收效甚微,我们深感焦虑和力不从心。”应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矛盾双方出现偏激行为和集体上访事件等不安定因素,以免给赣粤两省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黄树辉和赖桂添均表示,“两个商会”的局面不会永远存在,但他们对如何打破僵局并无办法。黄树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赖桂添的商会充其量只是广东商会的分会和办事处。”赖桂添则称,“将来可以考虑聘请黄树辉担任广东商会的‘荣誉会长’。”    据《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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