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特别报道
“情侣大盗”专选店铺下手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2013-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张国林】
    一对小情侣,专门选择沿街店面疯狂实施盗窃十几起,涉案价值10万多元。近日,城厢公安分局在大唐广场附近一民房内将该2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2012年12月,城区梅园路、胜利路等路段沿街店面发生多起营业员的手机、电脑被盗。城厢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刑侦二中队负责展开侦破工作。民警通过对受害者进行走访,广泛排查,并对店铺内的视频进行查证,同时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
    今年1月初,城厢公安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民警对涉案路段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该辖区发案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一男一女出入店铺后物品失盗,通过视频固定、信息分析,综合研判,成功确认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规律和活动路线。
    通过信息化警务中心获取信息,城厢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迅速展开布控和侦查,通过几天的摸排,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在信息化警务中心民警的配合下,刑侦二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追捕,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经常出现的路线、活动场所进行跟踪守候、全面布控,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居住点在大唐广场西侧一民房内。1月6日,分局组织警力进行收网抓捕行动,当天18时许,当蹲点民警确定该2名嫌疑人出现在该民房内后,迅速发出抓捕信息。民警合围该民房,成功地将该2名嫌疑人当场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卢某在家辍学后跟随在莆务工的兄长从贵州来到莆田后,没有上班却经常出入游玩场所,在游玩场所内认识了老乡杨某(女),2人在大唐广场西侧租一民房过起同居生活,因2人都没有工作,靠亲朋好友接济生活很快就囊中羞涩,于是就商议共同偷盗些东西变现来做生活花销。2012年12月初的一天凌晨2时许,卢某和杨某在大唐广场某游艺场所游戏后,花光了口袋中现金,出来后2人便商量进行盗窃弄些钱,2人走在胜利路上,发现一家小吃店的门是老式卷帘门,卢某便试着将该卷帘门拉起,结果该卷帘门轻易地被拉起,由杨某在外面把风,卢某便进该店内盗窃,成功盗得一部电脑和几十元钱。
    第一次盗窃成功后,卢某和杨某便一发而不可收拾。1月3日,卢某和杨某到梅园路候机盗窃,当他们走到某服装店时发现只有一名女店员在看店,便走进该店内,杨某假装要购买衣服叫服装店营业员介绍衣服,并以此拖住了该营业员,卢某趁机走到了收银台后面,将营业员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苹果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溜出了服装店。见卢某盗窃到手并成功逃走,杨某便假装不中意该服装,也离开服装店,待到营业员发现自己手机被盗,2名犯罪嫌疑人已逃远了。
    据城厢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中队长王明方介绍,2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这种手段盗窃多家店铺,作案十几起,涉案价值10万多元。2名犯罪嫌疑人在店铺内盗窃以手机、笔记本电脑、现金为主,白天都是寻找一个人看店的店铺进行作案,杨某以购物拖住营业员,卢某实施盗窃,待作案得手后相继离开,之后将盗窃来的赃物拿到胜利路与东大路一家手机店内销赃,得到现金后购买生活用品及在游艺场所内消费挥霍一空。目前该销赃犯罪嫌疑人周某和盗窃犯罪嫌疑人卢某、杨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针对店铺失店现象,警方提醒,只有一名营业员的店铺,最好做好防盗事项,要锁紧收银柜台,易被盗的贵重物品要注意入柜或随身携带,对不方便随身携带的物品最好放在目光可以时刻看到的地方,特别是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之类物品,置放处不要脱离视线,对于商店来有较多顾客时,在推销产品的同时还要关注其他人员动态,防止被抢、被盗事情发生。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