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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企业规定员工每天只准上2次厕所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据《南方都市报》】

    珠海市红旗镇一家电子厂因制定厂规,限制员工工作时间上厕所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员工投诉,此举侵犯员工权利,有违人性。17日,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到该厂调查,并责令整改。

  

规定:超一次罚10元  一周超5次加罚50


    “公司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上洗手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如超过一次罚10元,如有特殊情况请告知拉长,一周内超过5次者,再加罚50元”。
    12月15日,网友@珠海晚霞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了珠海红旗镇迈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纸厂规,其中第二条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上厕所时间和次数作了限制。此外,该公司还对上班玩手机、听随身听等进行了规定,违者将处以20元的罚款。
    发帖者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工厂的规定违反人性。多名网友在跟帖中也表达了质疑。@倚海观潮-邵飞吐槽:“这样的公司老板难道不拉屎拉尿吗?严查这样的公司!”。@珠海小城则建议员工到人社局举报。

  

解释:有工人借上厕所玩手机  最多的玩半小时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定呢?该公司一位管理人员17日大倒苦水,称有的员工故意趁上厕所拖延时间,消极怠工,比如借口上厕所玩手机,最多的要耽搁半个多小时,这段时间是工作时间,工人不干活,但公司也要支付工资。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迫于无奈本月刚刚制定了上述规定,目的是规范员工行为,但目前还没有实际处罚过员工。
    该名人士还介绍,该厂只有一层楼,约50名工人,如厕规定是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能够满足工人们的需要。工厂每天上、下午还安排了10分钟休息时间,员工也可趁休息时间上厕所,休息时间上厕所不计入考勤。
    对此,有员工表示,厕所就在车间旁,如果不是身体不舒服拉肚子,通常情况下5分钟能解决需要。但工厂这样明文规定上厕所的时间和次数,还是让不少人心里感到很不舒服,觉得企业不信任员工。也有员工表示,借上厕所故意偷懒的员工毕竟是极少数,工厂这样规定,打击了一大片。

 

 

 劳动部门调:属无效规定限3天内整改


    针对网上的投诉,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17日上午与红旗镇劳动所到迈腾公司展开调查,看见公司门口还赫然张贴着网友曝光的厂规。
    调查完毕,金湾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厂的相关规定已违反劳动法,属于无效规定。据劳动部门介绍,罚款等处罚只有政府部门才有,企业没有具体处罚权;而规定员工每次上厕所不得超过5分钟,过于严苛,不符合人体的基本情况,企业此举缺乏人文关怀。
    劳动部门还提醒企业,规范企业管理是应该的,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而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确定,而该企业限制上厕所时间和次数,显然没有经过上述程序,在程序上不合法。
    劳动监察部门现场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迈腾电子公司限期3天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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