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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薪获18万枚1角硬币
银行调10人清点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荆楚网】 【阅读:次】【作者:】

讨薪成功:获18万枚一角硬币


    46岁的侯先生家住武汉市蔡甸区奓山镇。2012年11月7日,他与一随州老板庞某签订了施工协议,庞某将随州市一桥梁建设的挖桩任务交给侯先生,包工价格为每根2300元,开工付生活费1000元,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侯先生称,随后他组织施工,一共开挖了17根桩,其中全部做完的有14根。眼看着工期将近,庞某却突然告诉侯先生,写协议时错将“每排2300元”写成“每根2300元”,施工由此中止。侯先生认为,一排是两根,如果这样算,只能获得一半酬劳,不能接受。
    多次协商未果,侯先生将庞某告上法庭。2013年8月12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庞某作为个人无建筑桥梁资质,又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他与侯先生签订的“挖桩协议”不合法,但庞某应该向侯先生赔偿挖桩包工的损失。同时,对于庞某提出的“协议书写出错”一事,法院并不支持。法院判定,减去庞某已经支付的部分款项,他还应向侯先生支付22530元。后来,庞某以减掉相关材料费用为由,只愿支付18000元。更让侯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今年1月2日,他从随州领回的竟然是10编织袋全部为一角的硬币。
    经过称重,这些硬币重达570多公斤。回到蔡甸家中,他将其中2小袋硬币合为1大袋,看着摆在墙边的9袋硬币,侯先生哭笑不得。这些一角的硬币是足额的18万枚吗?又该如何兑换呢?他一时手足无措。

 

记者牵线:银行抽调10人清点


    1月3日,侯先生用面包车将9袋硬币送至当地一银行网点,未被接受,还让其去超市兑换。1月4日,记者陪同侯先生去某银行蔡甸支行,对方建议侯先生周一再来,到时候人手较多,以便清点。6日上午,在记者陪同下,侯先生将9袋硬币运至银行。在数名保安帮助下,半吨硬币被运送至银行内库存。
    银行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抽调近10名工作人员,争取在2天内清点完毕。同时,对方表示,如果清点发现有假币,银行会及时处理,并告知侯先生。

 

有意为难:实在有损社会公德


    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远在随州的庞某。电话中,他仍称“协议书写出了错误”。他坦承,这么做,就是为了为难一下对方。当问及硬币来源时,庞某表示,这些硬币都是他专门从银行换取的,自己不会为了一点小事犯法。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表示,被执行人故意选择以全部一角钱硬币的方式支付执行款,不仅损害了判决文书确定的权利人一方的利益,也有损社会公德。如果是故意为之,就是违法行为。即便双方在执行中没有约定支付方式,权利人仍有权要求给付一方以合理方式支付,否则可以拒绝接受。如果发现假币,还可能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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