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特别报道
广西某艺校2名女生饮水中毒
室友涉案被逮捕
【发布日期:2014-02-17】 【来源:据广西新闻网】 【阅读:次】【作者:】

    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曹某喝了一口含亚硝酸盐的水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2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

  蹊跷:两名女学生喝水后中毒

    1月14日上午9时许,广西某艺术院校大一学生丽丽(化名)起床后,从宿舍里的饮水机倒了一杯开水喝,然后赶去老师那儿盖一个章,准备回家。然而,大约10分钟后,她就晕倒在老师办公室门口。老师赶紧叫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来检查。因丽丽没吃早餐,医务人员以为她是低血糖造成的,便开了一瓶药,并让她喝水、吃点粥。可丽丽还是觉得头晕,在回宿舍的路上蹲了下来。
    这时丽丽的好友曹某刚好路过,便询问她情况,并称是工业盐中毒,随后还跑上医务室拿来约20粒的维C,称吃这个可以解毒。不过丽丽不敢多吃,只吃了6粒,但直到当天下午2时左右,病情也没有好转,于是她要求到医院检查。曹某便告诉她,是她早上喝的水里有工业盐,那工业盐是她放进去的。
    在曹某等人的陪同下,丽丽到了医院。医生询问情况时,曹某告诉医生是亚硝酸盐中毒。
    与丽丽一样,室友小羽(化名)是用饮水机里的水冲麦片喝,不过她只喝了四五口,感觉麦片味道咸咸的,而以往冲的麦片都是甜的,她以为麦片过期了,便没再吃。1月14日上午10时多,她便感觉肚子痛,拉肚子。不过,她仍坚持去参加下午的考试,考试时发现丽丽和曹某都不在,听说丽丽去了医院。后来,小羽也在家人和老师的陪同下去了医院。
    经医院检查,丽丽和小羽均系亚硝酸盐中毒,小羽中毒症状较轻。

  室友:“不小心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

    当晚,曹某被公安机关带去问话。“我不是故意投毒的,我本来想用亚硝酸盐冲水喝自杀,却不小心把亚硝酸盐洒进饮水机里了。”曹某向警方讲述了整个过程。
    曹某是江苏人,今年19岁。她说,2012年她上高三时就知道亚硝酸盐又叫亚硝酸钠,是有毒物质,她还上网查过,亚硝酸钠可溶于水也是透明的,人误食3克即可导致死亡。当人误食了亚硝酸钠后可以用维生素C或亚甲蓝解毒。她以前曾误食过,感觉头很晕,呼吸困难,后来自己买来维生素C吃就好了。2012年,她在家附近一家化学药剂店买了一瓶500克亚硝酸盐,想用它来制作沙漏,但后来一直没做。去年9月份,她考上了艺术院校,便把亚硝酸盐一起带到学校来,想等有空时制作沙漏。
    曹某称,1月13日晚上,她因一时想不开,便想到用亚硝酸盐自杀。她找出那瓶亚硝酸盐,左手抓了一把,右手拿矿泉水瓶到阳台去接桶装水。因为饮水机是坏的,必须要把水桶抬高一点才能出水,她就把瓶子放在饮水机出口处,右手去抱桶,但水桶重,她下意识地用左手去托水桶的底部,后又干脆把水桶拿下来放到地上。在这个过程中,她手上的亚硝酸盐有大部分洒落在饮水机上和地上。但当时阳台没有开灯,她看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亚硝酸盐洒落或具体洒在什么地方,以为大部分都掉在了地上。

  检方:当事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曹某称,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亚硝酸盐水后,感觉味道咸咸的,又觉得为小事这样做不值得,就把剩下的水全都倒进宿舍水池里,随手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她也感觉有点头晕,于是没有清理洒落的亚硝酸盐就上床睡觉了。
    曹某说,她不敢让舍友不喝水或者把水倒掉,因为怕别人知道她想自杀。她之所以想自杀,是因为那天晚上,她想在宿舍洗澡,但因宿舍的厕所堵了,很臭,便想在阳台上洗澡。她拿了一张床单当窗帘挂在宿舍的后窗户上,用于遮挡视线。可是她刚想洗,宿舍里的4名室友就嘲笑她,讽刺她,其中一人还用手机拍她。当时她就很难受,便没敢脱衣服洗澡,只洗了头,擦了一下身子。回到床上,她想起现在和过往诸多不顺,越想越难受,便想到自杀。
    曹某说,她从没想过害任何人,而且丽丽是她的好朋友。
    检察机关认为,尽管曹某辩称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但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在明知亚硝酸盐是毒害性危险物质,服用后可以致死的情况下,曹某发现手上的亚硝酸盐只剩下少许了,明知已将亚硝酸盐洒落且有可能洒入饮水机里,但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继续采取放任的态度,最终造成两人中毒,因此,其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曹某往饮水机投放危险物质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由此,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决定。

  相关链接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
    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