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杭州“70码”事件主角再出车祸
【发布日期:2014-05-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摘自《新民周刊》】
倘若真有天数,这可谓一次“故意”的安排,仿佛是为了纪念5年前的那场事故,胡斌再次发生车祸恰巧就在5月7日行将到来之际。 胡斌——对,就是5年前那个名噪一时的“70码”事件的当事人,他再一次以车祸的形式“闪亮”登场了,上一次登场是惨烈,这一次是诡异。 镜头回放到2009年5月7日晚上,杭州城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飙车案,时年20岁的胡斌驾驶一辆改装的三菱EVO轿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疾驰而过,将正在过斑马线的25岁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撞死。事件发生第二天,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70码。这就是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70码”事件,虽然胡斌家人支付了113万元的高额赔偿,创下了当时的“国内新高”,但胡斌并未因此被法院认定为“有从轻情节”,最终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受害人谭卓是湖南人,他的父亲当时聘请了同是湖南老乡的杭州律师魏勇强作为代理律师,5年的光阴转眼而过,谭家虽然至今仍没能从悲痛中走出来,但总算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尤其是2011年8月,谭卓年过五旬的父母又生育了一个儿子,丧子之痛总算得到了缓解。 “胡斌”这个名字逐渐被人淡忘,直至他以车祸的方式再次出现。“怎么又是他?!”魏律师感到很惊诧。 魏律师发现5年后的这起车祸有着太多的迹象“似曾相识”,为此发出强烈的质疑。
过弯翻车
这一次车祸有惊无险——2014年5月2日22时30分,胡斌驾驶牌照为浙A·B12××号的白色宝马125轿车在杭州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革命烈士纪念馆附近发生侧翻,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路面留有明显的白色刮痕,已被送进4S店的事故宝马车前排安全气囊、头部气囊全部弹出,车轮毂变形,大灯损坏,前挡风玻璃破裂,车内还有翻车时带进去的杂草,足见事故发生时之惊险猛烈。 杭州某车友会知情人士透露的信息意味深长——他当时在龙井山上“体验过弯的感觉,一不小心失手才导致了翻车”。 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传开后,立即炸开了锅,多数网民的反应与魏勇强律师相同——怎么又是他?!居然还是他?! 对这起事故,杭州交警通报,胡斌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未发现酒驾嫌疑,尚未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事故原因可能是操作不当,目前,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5年前,因为警方草率发布胡斌涉案车辆事发时车速70码,从而引发了公众普遍的质疑,事件由此发酵成公共事件。如今,警方的通报又再次引发了如潮的质疑。 胡斌5年前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后被吊销驾照,而按照规定,吊销驾照两年后,才可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领驾照,细心的网友根据时间推断,胡斌必须减刑才能在再次发生车祸时拥有新驾照。 这个问题很快得到解答,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胡斌在2009年的交通事故中虽然致人死亡,但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因此他可在吊销驾照的两年后,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领驾照。 对胡斌减刑的问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作出了回应:2009年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胡斌被交付至执行机关杭州市东郊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6月21日,执行机关以“胡斌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态度端正;201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按《浙江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胡斌服刑期间累计积分257分”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为此,杭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7月5日在东郊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斌减刑案,杭州市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两名与胡斌同监区服刑的犯人作为证人在庭上陈述了胡斌服刑的表现情况。东郊监狱组织罪犯进行了旁听。经审理查明,东郊监狱该减刑建议事实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之规定,依法裁定对罪犯胡斌准予减刑9个月。 但质疑声并未因此平息,主要集中在“不超速,过个弯也能超车?” 作为当年那起飙车案的代理律师,魏勇强对胡斌5年后的这起车祸也颇感费解,“我很诧异,我们平时也经常开车上下龙井山,正常情况下匀速行驶如何会翻车呢?” 为此,魏勇强专门搜集了此次车祸的一些资料,他发现了两个疑点,“第一,整辆车翻了过来,说明车祸发生时的旋转力非常大,而且无论马路上还是事故车辆本身,刮痕都非常厉害,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导致了这么大的旋转力?” “我感觉就是速度出了问题!”魏律师注意到,龙井山上因为弯道众多,很多路段限速都是30码。 在仔细翻看了事故车辆照片后,魏律师还提出:“胡斌驾驶的这辆宝马车恐怕又涉嫌改装了。” 超速与改装正是5年前那场车祸显著的特征。“我一直有一个观点,醉驾是人失控了,飙车是车失控了,再加上改装,更是大大突破了车辆本身应有的安全系数,车辆就像脱缰的野马,加速度提升了,但安全性能降低了,危险系数增加了。” 他不无担忧:“胡斌的老毛病怕是又犯了。”
飙车公害
龙井山在西湖的西面,山的名字其实并不叫“龙井”,只是因为山上有知名的龙井问茶景点,杭州人才习惯性将龙井路一带叫做龙井山。在杭州人眼里,龙井山的知名可不仅仅是因为景点的缘故,还因为它是杭州有名的飙车地点。 龙井路是一道盘山公路,沿途风景优美,更因为弯道众多成了很多车友的钟爱,盘山路约5公里,一共31个弯,其中180度的弯4个,大于90度的弯14个。记者从杭州多个车友会了解到,龙井山因此成为杭州最典型的飙车点。 除了改装车,龙井路也被很多摩托车飙车族以及自行车族看中,这几年甚至还成了试驾的黄金地点,在杭州,“去过龙井没有”俨然成了检验车技的民间标准,也正因此,恶性事故不断。 龙井山飙车问题由来已久,沿线居民怨声载道,有居民心有余悸地对警方投诉:“我昨天徒步走在龙井山上,只听后面有很响的马达轰鸣声,三辆跑车跟发疯似的朝我身边疾驰而过,离我的距离只有1米左右,要是当时他们一疏忽,恐怕我今天也不会在这里了……我是当地的村民,每天都要行走在自己家门口的路上 现在我是连回家都有点怕了,整天提心吊胆的。” 奔驰车主庞小姐告诉《新民周刊》,她多次看到龙井山上聚集多部跑车,有时候几百万元的法拉利聚集十几辆,“呼啸而过,吓得我车都不敢开了”。 杭州城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有名的飙车地点是钱塘江江南大道,“选择龙井山飙车是因为弯道多,选择江南大道是因为车流量小,路宽且直。”庞小姐透露。 记者了解到,在龙井山飙车主要玩的就是“快速过弯”,而在江南大道等滨江一带玩的主要是“04”。“04”的意思,就是指汽车在直线跑道上,从0开始极速加速,跑完400米左右的距离。而这种玩法,常常用于车手的技术和车辆性能的比试。 魏勇强律师透露,因为飙车与改装车,龙井山与滨江一带,这些年已经撞死好几个人。 记者了解到最为惨烈的一次事故发生在杭州滨江,一对漫步的年轻夫妻被一辆飙车的马自达6从路边撞飞至钱塘江中殒命。 回顾“5·7飙车案”后的这5年,魏律师认为,杭州路面上的人车道路之争已经有了明显的改观。 “杭州带了一个好头,尤其是杭州城的公交车,将礼让行人的风气带动了起来,只要斑马线上有人,公交车就停下来。”魏勇强回忆,“5·7飙车案”发生后,杭州城大反思,为纪念这起车祸还设立了爱心斑马线,在公交车带动下,私家车在斑马线上也不好意思不让人,这两年逐步养成了车让人的习惯。 但飙车问题一直是笼罩在杭州人心里的阴影,有人呼吁,飙车市场真实存在,光“堵”不行,可以开辟专门的飙车场地给他们“疏导”,但问题是,飙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则,飙车族就是喜欢在公共道路竞技寻求刺激,并不愿意去专门开辟的地点。 记者了解到,为了治理飙车,交警已在龙井一带设置了固定的6F测速仪,24小时监控飙车族。龙井路南天竺一带,满觉陇路杨梅岭一带和梅灵南路梅灵隧道出口附近,均限速30公里/小时。 问题虽然有所改观,但并未根绝,“飙车已成公害,必须严抓,公安部门必须制定更严格的整治措施。”魏律师建议。
律师建言
5年前的车祸还有2年多的牢狱生活是否让胡斌真正吸取了教训? “胡斌这次事故中,车速与改装是受到质疑的焦点,5年前的那场事故中,就有同样的情节,我认为非常有必要进行模拟实验。胡斌已经不是一般的事故人,既然公众有如此高的质疑,就必须把沿途监控录像全调出来,进行技术鉴定与模拟实验,推断出事故时的速度。没有超速,怎么会导致翻车的?我注意到警方说无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无证据表明超速,也可以理解为证据还在查,现在还没有结论。” 魏律师忠告,当初“70码”备受质疑,成为公共事件,与警方草率信息有关,“我想,此次对公众关注的速度问题,警方会去逐一查实的。” “现在也有人说这是一起单车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警方宣布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了这次事故。我不这么看,不能轻易放过,简易程序也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哪怕下了结论后,只要证据存在,也可以继续鉴定,解答公众疑虑。” 景区交警拒绝了本刊的采访,随后,记者采访了多位杭州市民,普遍的看法是,这一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纯属偶然侥幸。胡斌此次翻车虽然是单车事故,但发生在五一小长假期间,且发生路段为景区路段。 飙车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5·7飙车案”后,魏律师曾对此专门调研,飙车行为无论从法律与公德角度都是难以被接受的,“我们不反对年轻人追求刺激,但我们反对你在公共道路上飙车,开快车也不行,你得到了刺激,我们却失去了安全。” 中国马路三大公害——超速、超载、酒驾。酒驾一度比飙车更为严重,但提高惩罚力度后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魏律师分析,酒驾、醉驾的认定有客观证据,飙车的认定却带有主观性,虽然飙车自“70码事件”后成功入刑,但对飙车的司法解释还有些落伍,需要适时抓紧修改,在具体执法上,一直面临如何认定“追逐竞驶”和“情节恶劣”的难题。 2012年6月深圳市交警首次对飙车行为进行了细化,将“在道路上驾车炫耀特技”、“导致自己或者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等情形都纳入了危险驾驶犯罪立案侦查。这被认为给其他地方的执法认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我国现在已经拥有私家车1.4亿辆,可以说已经进入汽车时代,但汽车文明还很落后。”魏勇强呼吁提高对飙车、开快车的惩罚力度,以超速50码为例,在很多国家都是犯罪行为。 “近年来,车的安全性能与路的规范性在不断提高,但人的驾驶文明度也要同步提高,我认为教育必须跟进,在小学时就要开交通安全辅助课,将汽车文化植入国民意识。” 有病就得治,“70码”不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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