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机的秘密国外厂家与公立医院利益捆绑遭查
【发布日期:2014-06-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南方周末】
高光勇在他的董事长办公室墙上钉了一张纸:“董事长卧薪尝胆处”。在夏天到来之前,这里真的挂着苦胆。至今,下面的地毯上依然残留着黑迹。
血透机与耗材的秘密
实际上,“不起眼”的耗材和看上去很贵的血透机相比,赚了差不多的钱。而企业送给医院血透机这个办法,既绕开了血透机的招投标,也绕开了耗材的招投标流程。 长期以来,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疗服务机构被允许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价的基础上加成15%,“以药养医”就此而来。在这一背景下,医疗服务机构天然倾向于采购更贵的设备、耗材与药品——1000元的15%显然比100元的15%带来的利润更高。更何况,公立医院占据着垄断地位,并没有多少动力去压低价格。 但奇怪的是,就是在这样的现实下,血透机的价格一直在下降,甚至出现了“白送”给医院的情况。 南方周末记者拿到的一份外企合同显示,生产商与医院采取的方式是“买耗材送机器”。 合同显示,乙方公司提供一百余台血透机,总价值逾2000万。协议期内,乙方保留所有权,甲方医院享有使用权,相当于将这些机器无偿“借”给医院,协议期10年。 “无偿出借”是有条件的。协议期内,医院要向公司购买不少于3500万元的各类耗材,其中血透耗材不低于1000万,还要承诺每套血透耗材价格在200元以上。如果医院违约,就要按照市价买下这百余台“借”来的机器,并在三个月内付款。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中,几家国内血透机生产厂商的负责人都讲到了这个业内“公开的秘密”:跨国公司与医院合作,承诺白送机器,条件是医院以固定的数量或是年限,购买该公司提供的耗材。而这些耗材的价格往往远高于市场价。 在中国血液净化产业联盟向纪检部门投诉的举报书中,列举了沈阳、湖南、重庆等医院与几家欧洲、日本跨国公司签署此类合同的案例。 依照陈香梅院士的数据,中国约有27万血透病人。反倾销申请显示,2013年全国透析机有2.5万台。算起来,“不起眼”的耗材和看上去很贵的透析机相比,实际上赚了差不多的钱。 除了价格,跨国公司还可以用机器、耗材绑定的方法拓展市场。 不过,“血透机+耗材”捆绑销售的模式,国内公司即便眼红也无法实现。同一家跨国公司往往同时生产和销售透析机和耗材,但目前依然落后的国内企业,只有生产透析机的能力。
利益共同体
耗材上多出来的高昂费用,最终大部分是由全社会共同缴纳的医保基金来承担的。 在血透机和耗材的购买上,公立医院展现了以往的逻辑。 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基本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由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而各地对医疗机械的指导定价也略有差别,但都允许加以差价。比如,根据安徽省发布的通知,对单独收费品种管理目录的医疗器械,实行差率和差额“双控”,即可以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加价最多6%,单件材料加价不得超过100元。 这样的情形下,医院自然有动力采购高价耗材,因为利润更高。 具体到血透治疗价格,各省物价部门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中多有规定。南方周末记者在网上查阅各地条例,找到了10个省市的血透费用规定。 然而南方周末记者通过在尿毒症病友的QQ群中抽样了解发现,病人几乎不会也无法关注账单的组成部分,基本上都是只看总额。 之所以不太在意,与没有足够专业知识去梳理清楚有关,也与医保有关——2012年以后,血透费用的八九成都不是病人自己掏的。而耗材上多出来的高昂费用,最终大部分是由全社会共同缴纳的医保基金来承担的。 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血透机及耗材采购环节,是否还有更为隐秘的利益分享?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多位对象都避开了这个话题。重庆多泰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绍晓青说:“这是医疗器械行业大家都清楚的事。”做风投多年的合伙人李水龙说:“国外机构形成了固有的营销模式,有些是不好放到桌面上说的事,还很难改变。” 据一位多年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业内资深人士透露,跨国公司除了通过经销商直接输送利益以外,还会直接以学术会议出场费的形式曲线“示好”,经常邀请专家免费参加境外学术会议(包括免费境外旅游),或者直接出资赞助国内学术会议,包括与会者的食宿、会务、礼品、旅游等费用。
立案之后
如果终裁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如无意外,此番针对进口血透机的反倾销调查,将在一年后的2015年6月13日前结束。至多,可以延长至2015年12月13日。 一位商务部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反倾销调查中企业不合作的案例并不鲜见。如果企业认为向调查机构公开自己的资料结果会更加不利的话,很可能选择不配合。 如果终裁确定倾销成立,并认为由此这种倾销会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对涉案的欧、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决定,实行分别税率;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统一税率。 反倾销条例规定,如果不服终裁决定,涉案的企业可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此外,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也是途径之一。 最近一次商务部的反倾销终裁是2014年5月30日,裁定进口四氯乙烯反倾销,对欧盟的3家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7.6%,对美国的7家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1.8%。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特殊情况下也可适当延长。 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在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如果商务部接受这样的价格承诺,可以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条例还规定了5种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倾销幅度低于2%”等等。 不过,相关的外资并不太愿意说话。南方周末记者前往占中国最大市场份额的费森尤斯医药公司的上海办事处采访,被行政助理婉拒,截至发稿前尚未回复;另一家德国贝朗公司声称正在做内部的沟通协调;尼普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则表示反倾销由海外公司处理。 国内企业的联盟,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商务部立案的消息传出来以后,当时联名申诉的有些企业却突然不愿意再露面接受采访了。 高光勇对这种现象并不意外,曾经有同行邀他一起抵制一场以外企参数量身定做的违规政府采购,不参加招投标。招标当天他没去,但对方却去了。 他拿出了“智猪博弈”的理论自嘲,大猪小猪在一个槽里等待喂食,一端是食物,另一端是开关,如果是小猪去按开关,大猪就会吃掉九成的食物,如果大猪去按开关,小猪就有四成的食物可以吃。山外山在国产血透机的国内市场占据60%的份额,就是“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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