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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水龙王”贪贿近6千万获死缓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检察日报》】


    2013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受贿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贪污共计人民币4800余万元,判处其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款物及冻结财产予以没收。2014年6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原判。至此,这件具有“小官大贪”特点的案件尘埃落定,但该案背后的故事却让侦查人员沉思良久。

 

匿名举报,简单内容背后不简单


    2007年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李柱在担任东水西调管理处主任期间,购买高档住宅,通过市政工程大肆收受贿赂。
    举报信不过是短短几行字,但侦查人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牵涉市政工程肯定不简单,随即调取了李柱及其家人房产的情况。调查结果令人震惊,李柱及其家人名下竟然有8套房产,7套房产是都恩工程公司支票支付的购房款,一套蓬莱苑别墅是绿视点公司支票支付的购房款,上述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彭平和刘津。更令人惊奇的是,其中七套房产竟然在2007年4月至5月全部过户给彭平、刘津、刘新。这三人和李柱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过户到这三人名下?
    经查,2007年2月6日,李柱任职的东水西调管理处将占用清河北岸的拆迁事宜全权委托给绿视点公司,在拆迁协议上代表绿视点公司签字的人是刘新。绿视点公司获得了大量利益,为李柱支付购房款具有合理性。同时,侦查人员发现彭平的母亲系河湖处退休职工,曾和李柱在同一单位工作过,关系较好,彭平的都恩工程公司也承揽了李柱任职部门的大量工程。
    蓬莱苑别墅的实际居住人是李柱和其妻刘筠,2007年该套房产过户给刘津后,至2010年4月该房的物业费、采暖费依然由李柱和刘筠交付,表面上该套房产虽过户给刘津,实际上李柱还是该套房产的所有者。
    正在检察院调查期间,2010年9月17日,北京地铁某线发生严重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北京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北京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从中发现了李柱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北京市纪委和海淀检察院反贪局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8月29日,刘津和彭平分别于当天下午和晚上被带到海淀区检察院接受询问,而在联系李柱的时候,他声称自己正在长白山考察,会尽快回北京接受调查。这突然的变数,并未打乱调查组的先前部署,侦查人员决定边突破先到案的刘津和彭平,边等李柱和刘新到案。

 

出示证据,攻守同盟土崩瓦解


    8月29日晚,103讯问室弥漫着凝重的空气,彭平干练的平头,眼神很淡定,不时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痞气十足,不仅一直回避侦查人员的问题,言语还透露着轻蔑和狂妄。
    105讯问室,刘津正襟危坐,时不时地环顾四周,眼神中夹杂着些许胆怯和不安。侦查人员适时将工程合同出示在刘津面前,他开始眼神凌乱,侦查人员接连出示了绿视点公司支票购买房产、过户等一系列证据,刘津更加慌张,最终承认为了感谢李柱在工程上的帮助,用绿视点公司支票为李柱购买了蓬莱苑别墅一套,价值190余万元,以及房屋装修费用40余万元、一辆路虎汽车价值53万元。除此之外,刘津对订立攻守同盟的事情供认不讳。该公司项目经理刘新也承认绿视点公司向李柱行贿及订立攻守同盟的事实。
    8月30日下午,一辆汽车缓缓驶入海淀区检察院大门口,从车上被带下来的正是“水龙王”李柱,人送名号“柱哥”。
    侦查人员从房产入手,相继对他出示了都恩工程公司、绿视点园林公司为其购买房产的支票、八套房产的购房合同、房产登记信息,绿视点园林公司负责人刘津、经理刘新的口供及证言,面对详实的证据,李柱无法狡辩,最终承认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经海淀区检察院决定,对李柱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对彭平、刘津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


雷霆出击,对疑点缜密排查


    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李柱交代了一批行贿人,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犯罪疑点缜密排查,一起起犯罪事实被逐一侦破。
    李柱交代,曾将5个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交给袁某藏匿,侦查人员立即对袁某抓捕。袁某承认其为感谢李柱在工程上的帮助,于2009年7月和2011年6月向李柱行贿共计100万元的事实,并且交代了2011年6月初,李柱将5个拉杆箱交给他帮助转移的事实。
    办案人员立即连夜冒雨前往北京市郊某村刘某的住所起赃,泥泞不堪的乡村小路和漆黑无比的视线给侦查人员带来了很多麻烦。当晚,在刘某的住所内西屋床下侦查员搜出五个拉杆箱,拉杆箱均上锁,侦查人员立即将此5个拉杆箱扣押。回到院里,侦查员打开5个拉杆箱进行清点,拉杆箱内共有442万元人民币和几十万元外币。
    经过核查,北京网信通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某,副总经理孙某、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经理赵某、北京市京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某承认为感谢李柱在工程上的帮助,向李柱行贿的事实,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上述人员宣布立案侦查。
    李柱还承认了彭平用都恩工程公司支票260万元,为其购买了一套位于海淀区同舟缘小区的房产,这意味着李柱收受的房产是9套。
    2011年11月1日,办案人员前往同舟缘小区进行搜查,在两层地下室里,发现大量瓷器、玉器、青铜器、铁器、名人字画、数码设备、几十箱茅台、五粮液、拉菲等名酒、大量金银条、金银币、成套邮票、礼品等,物品种类之多,数量之巨实属罕见。侦查人员对几千件物品全部登记造册,依法予以扣押,并将地下室予以查封。


追根溯源,竟还有惊天内幕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侦查人员认真核对了都恩工程公司签订的大量合同和账目,发现该公司承揽了大量李柱任职部门的涉河工程,彭平对此支支吾吾,不能说出具体工程情况以及工程款的来源,侦查人员觉得此事非常蹊跷。
    2012年春节过后,彭平的父亲因病去世,彭平因未能送父亲最后一程而懊恼不已,深觉自己对父亲不孝。侦查人员不断地对彭平展开心理上的攻势,终于有一天,彭平主动要求提讯,有重要的事实要交代。
    令所有侦查人员始料未及的是,彭平的供述竟然道出了惊天内幕。
    彭平供述,李柱才是都恩工程公司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账户的实际控制者,彭平为李柱提供账号、预留印鉴、公章等公司手续。
    风向大变,由此揭开了李柱涉嫌重大贪污犯罪的序幕。侦查人员逐一核实都恩工程公司的资金往来,对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都不放过。经过核查,李柱利用该账户,以都恩工程公司的名义签订工程协议,指定对方将工程款转入该账户内,最终达到贪污目的,前后贪污公款共计2700余万元。
    侦查人员发现,2003年至2009年期间,李柱共购买了8套房产,支付购房款共计548.3万元。这8套房产的购房手续都是李柱亲自办理,实际上这些房产都是其用贪污款购买的,并不是彭平向其行贿的。
    除此之外,该账户内有几笔支出款指向了一家名叫北京中行嘉文化用品经营部的公司,向该公司支付共计338.4万元用于购买邮票、礼品。侦查人员立即找到这家公司核实情况,通过北京中行嘉文化用品经营部销售人员王某处得知,有人用支票给李柱买过邮票。经过核实,北京京之光电器安装公司李某、北京昊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处机电设备中心董事长常某、副总经理金某为了感谢李柱在工程上的帮助,向李柱行贿,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上述人员宣布立案。
    侦查人员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快速的执行力,使案件查办势如破竹。但是,等待侦查人员的是更触目惊心的事实。

 

尘埃落定,挽回损失4000余万


    经过排查,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叫北京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五施工队的单位,该单位与都恩工程公司往来密切,资金往来巨大,十分可疑,侦查人员将这家单位作为下一步的查办重点。
    第五施工队原系凉水河管理处申请成立的,1993年至1994年期间,由滕超管理经营。后凉水河管理处合并至河湖处,滕超归在李柱管理的部门。李柱时任河湖处副主任,得知滕超持有第五施工队的印鉴,可以以此从事经营活动,便将第五施工队的印章与财务章要到手,故意隐瞒其持有第五施工队印鉴的真相,一人掌控所有相关手续,以第五施工队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此时的“第五施工队”实际上仅是一个空壳,并没有真正的施工人员,而成为李柱谋取私利的工具。
    李柱利用行政审批涉河工程的职务便利,在审批涉河工程项目过程中,以第五施工队的名义对外签订大量工程合同,要求对方将工程款转入第五施工队的账号内,以此达到偷梁换柱、贪污公款的目的。李柱利用第五施工队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而他处分贪污款项的方式也很惊人,1997年至2001年,仅给他的朋友文军经营公司的数额就达1510万元,给他的亲戚经营公司的数额也达上百万元,购买8套房产支出近600万元,贪污的公款在李柱那里也仅仅变成了数字,从他处分赃款的随意性可见一斑。
    至此,这样一件在北京市引起巨大震动的水务系统窝串案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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