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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村民改编歌曲《小苹果》 讽刺村官“做的坏事都不嫌多”
【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南方农村报》】 【阅读:次】【作者:】

     “你是我的小呀小村官儿/做的坏事还都不嫌多/忽悠了村民伤害我的心窝/激怒我心中的火……”10月17日,广东鹤山市龙口镇沙云村沙洞村(沙洞第一经济社)出现的一张海报,引起了村民的围观。海报改编自歌曲“小苹果”,矛头直指村干部。
    近日,记者来到龙口镇,发现事情依旧悬而未决。

 

石场中标,迟迟不开工


    3月3日,龙口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对沙洞村水石坑石场土地(342.4亩)使用权进行招标,宋科龙、谈伟民以14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沙洞村共550人,如果租金全部分红,每个村民每年将得到2500多元——对主要以传统农业为生的村民而言,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招标公告规定,中标者必须在一年内自行与周边村民和农场主理顺石场出入口、周边土地和农作物的经济补偿和租赁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和经营石场的投资资格。宋、谈与村里最大的分歧正在此处:石场周边的土地,都被吴某承包了,用途是发展种植业。
    10月15日下午,记者看到了沙洞村与吴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24.26亩土地包括四块,位于水石坑石场周围;承包期限自2012年3月3日至2027年3月3日。社长任建诚、副社长李柏华代表沙洞第一经济社签字,本该在吴某签字的地方签着一个陈姓的名字,合同也没有附委托书。
    任建诚告诉记者,合同的实际签订日期是2013年3月3日,比合同上的日期晚了一年;他从来没有见过吴某,也记不清陈姓签字人是谁;合同签完后,一直保留在沙云村支书朱祝良那里,没有给村民看过,不久前才被村民要走。  
    朱祝良说,他见过吴某一次,但签合同的事,他没有参与;日期对不对,他不知情。任建诚和朱祝良都承认,这份合同没有经过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的表决。记者了解到,鹤山从2012年7月起推行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规定村集体资产交易必须通过平台进行。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在2013年3月3日签订,其本身就违反了鹤山的相关规定。

 

一个石场,两次表决


    针对石场开发,村里曾进行过两次表决。第一次是在2012年4月,每户一份表决书,户主签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表决书上写道,“计划将石场租给吴某经营开发”。表决结果是,村民同意与吴某签订石场土地租赁合同。沙洞村还没和吴某签合同,鹤山有关规定就出台了,沙洞第一次表决结果失效。于是,村里进行了第二次表决,表决内容与招标公告基本一致。
    村民说,招标公告没有经过村代表或村民的协商讨论,村干部只是告诉村民要招标开发石场,让同意的人将名字签在一张空白的信纸上。朱祝良承认,第二次表决,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只是与村委委员、经济社正副社长协商过。
    谈伟民觉得,吴某2013年承包石场周围土地,将合同日期提前到2012年,多给了一年租金(不到1.5万元),却成功绕开了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占住了石场周围土地。“这样一来,公开竞标时,其他竞标者就会被‘自行理顺与石场周边土地关系’这一条件吓走,石场便成其囊中之物。”谈伟民说。

 

一个问题卡壳了


    10月3日,任建诚应村民代表要求,组织召开会议,龙口镇镇长等镇领导参加。中标方与村民协商出了一份土地租赁补充合同:不再由中标方自行理顺与周边土地关系,而是由村小组理顺,中标方一次补偿(村小组)8.2万元;将采矿证办证期由一年延长到三年,等等。中标方说,沙洞村151户村民,有115户签名同意。
    龙口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主任易国明说:“中标方与村民签订的补充协议没有经过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所以我也不知道8.2万元是怎么来的。先不说这份合同有没有效,如果花了8万多元,依旧不能理顺关系怎么办?”
    朱祝良表示,石场周边土地租给吴某的手续不合法,没有经过村民表决,合同也有作假嫌疑,经济社应尽快通知吴某前来协商,不行的话再上诉法院。

 

村委没有监管责任?


    “在村小组的集体资产交易中,村委会起的是中介、协助的作用。”朱祝良说,“我只能向村民保证,协议内容按照民主程序表决,尊重村民的选择。”
    “村委会为什么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让经济社的合同出了问题?”不少村民对记者表示,即使村委相关负责人没有从中获取私利,也难以推卸监管失职的责任。易国明说,招标公告发布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石场,但村里隐瞒了周边土地租出去的事实,并且提交了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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