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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组织实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
【发布日期:2017-03-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谢元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6〕187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实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
  实习生申报条件:已完成至少三年高等教育的在校生或者获得毕业文凭未满一年的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毕业生),已成年且未满30周岁。申报名额:中、法实习生名额各为1000名,在全国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使用。实习期限:3-6个月。
  企业接收实习生条件:我市企业(单位)接收法国实习生需提供实习岗位数量、基本信息、食宿条件和交通费用、医疗保险。
  申报流程:我市有赴法实习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审。我市有意接收法国实习生的企业可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审。
  具体信息请登陆人社部官方网站(www.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的“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
  咨询电话:0594-2287878
  窗口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
  联系人: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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