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干部未挡住粮商围猎受贿35万元
【发布日期:2017-09-13】 【来源:《检察日报》】 【阅读:次】【作者:】
提示:这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粮食系统腐败第一案。临近退休的该州发改委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兼九寨沟粮储公司董事长刘义岗,因收受粮食轮换商35万元贿赂款,近日被阿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没能抵挡住粮商围猎
“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价值观和人生观被自己扭曲,忘记了入党誓言,忘了本,忘了初心,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危害。”这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下称“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兼阿坝九寨沟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寨沟粮储公司”)董事长刘义岗被查处时发出的忏悔。本已享受副处级待遇的他,却在临近退休之年因收受粮食轮换商35万元贿赂款而“晚节不保”。近日,刘义岗被阿坝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异地询问突破国有粮库腐败案
“这个案件是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侦查人员主动摸排成案的。”阿坝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品安介绍,今年4月11日,阿坝州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刘学峰给该院侦查人员介绍了自贡市检察机关查办粮食系统窝串案的经验。受到相关经验做法的启发,阿坝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将目光转向了阿坝州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的九寨沟粮储公司。 九寨沟粮储公司地处松潘县川主寺镇。在松潘县检察院的协助下,阿坝县检察院侦查人员很快查明,九寨沟粮储公司为国有企业,共有职工6人,董事长由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刘义岗兼任。公司主要职责是从事粮食储备和轮换工作。 阿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主办检察官马崇贵告诉记者,该院侦查人员在对九寨沟粮储公司进行职务犯罪摸排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账户上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唯独有一个名为吴某的账户曾多次向该公司打款。至此,吴某进入该院侦查人员视线。 经过进一步调查,侦查人员了解到,与九寨沟粮储公司来往最密切的就是粮食轮换商,且轮换合作企业、合作人都是由董事长刘义岗最后确定。给该公司打款的吴某就是一名粮商,2009年刘义岗上任该公司董事长后,吴某就几乎承揽了该公司所有粮食轮换项目。 粮食轮换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储备和粮食安全,如此重要的工作却连续多年被同一家粮商所垄断。这个吴某究竟有何过人之处?他和董事长刘义岗之间会不会存在不为人知的“特殊利益关系”?带着这些疑问,阿坝县检察院侦查人员进一步推进侦查工作,了解到刘义岗共有两处房产:一处位于成都市、2009年购买、房价40万余元;另一处位于都江堰市、2013年购买、房价50万余元;2015年还购置了一辆价值20万余元的轿车。 “令人生疑的是,他家购买成都房子时贷款30万元,2012年才还清贷款,一年后购买都江堰市房子时,竟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其中36万余元为现金支付,两年后购车也是一次性付款的。”马崇贵说,联系到刘义岗家的存款情况和收入情况,这其中有较大的资金问题,而且很可能与吴某的利益输送有关。随即,该院将刘义岗确定为重点调查对象,并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汇报给阿坝州检察院。 今年4月27日,阿坝州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抽调辖区理县、黑水县、若尔盖县检察院侦查人员成立办案组,支援阿坝县检察院的侦查工作,并将侦查人员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由刘学峰带队负责询问刘义岗,二组由赵品安带队负责询问吴某。 4月28日中午,办案一组先行在都江堰市询问刘义岗;办案二组前往南充市一度假区,将正在钓鱼的吴某带回都江堰市询问。两个组均没有任何收获。刘学峰与赵品安商量后,决定异地询问二人——将吴某通知到理县检察院接受询问;将刘义岗通知到阿坝州府所在地马尔康市检察院接受询问。 在马尔康市检察院休息室,侦查人员有意向刘义岗透露了其在都江堰市购房时有36万余元的现金支付,并询问这笔现金的来源。此时,刘义岗的眼神开始飘忽、神情变得焦虑,一时不知说些什么。侦查人员抓住时机,继续追问。刘义岗知道已无退路,只好承认其中30万元是吴某送的。 “而此时,吴某还在坚称,他与九寨沟粮储公司都是正常业务往来,未给刘义岗送过一分钱。”赵品安介绍说。于是,赵品安便透露了一点吴某向刘义岗行贿的细节。吴某愣住了,很快承认了曾送给刘义岗30万元现金的事实。当日,阿坝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义岗立案侦查。
粮食轮换借机收受粮商贿赂款
“在汶川看守所的这几天反思自己……看新闻联播节目时觉得自己是另类。自己把自己摆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受到良心的谴责。我唯一的出路在于迷途知返。”刘义岗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据马崇贵介绍,刘义岗的悔罪比较深刻,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主动交代了其在任九寨沟粮储公司董事长期间,两次受贿共计35万元的犯罪事实。 “刘义岗的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2012年至2016年九寨沟粮储公司粮食轮换小麦和大米期间。”马崇贵介绍。 2009年11月,刘义岗开始兼任九寨沟粮储公司董事长。2012年公司第一次轮换省级储备小麦5000吨,公司开了董事会,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下达的轮换计划,讨论决定以陈粮换新粮的形式轮换。刘义岗交代:“因为我们公司比较熟悉的粮油商是吴某,就决定让他轮换这5000吨小麦,并商量好我们支付他运费300元/吨、差价0.07元/斤,同时签了合同。”“其实,吴某在都江堰市有个卖米的铺面,刘义岗家就在这个铺面附近,二人早就认识。”马崇贵对记者说。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九寨沟粮储公司储备了1800吨大米,由州上安排支援了灾区,后省内城市捐赠的1800吨大米重新入库,但质量不太好。为此,2012年,该公司请示州发改委,计划将这批大米出售,销售资金用于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后得到州发改委同意。 “这1800吨大米的轮换权也给了吴某,销售价格为1.1元/斤。轮换过程中,吴某说要给我点好处费。”刘义岗交代,公司销售1800吨大米接近尾声、5000吨小麦轮换接近一半时,吴某曾电话约他见面,二人就在他家小区附近的一个茶楼见了面。其间,吴某将一个黑色的布口袋交给刘义岗,之后说了一些感谢的客套话,就各自离开了。 回到家,刘义岗打开黑色布口袋,发现里面有30万元现金,害怕家人知道,就把钱装回布袋,将其放到靠近客厅厕所的杂物间柜子里。“这个柜子又高又深,平时家里人多的时候可以当床用。我用杆子把装着30万元现金的黑色布口袋推到最里面的位置,再用一个硬纸壳把口袋抵在柜子最里面。”刘义岗交代说,“收到30万元现金后我很害怕,就像有个包袱一直压在心里,觉也睡不好。” “即便如此,2016年九寨沟粮储公司轮换1800吨州级储备大米时,刘义岗通过吴某牵线找到某米业公司轮换,又收受该公司承包人杨某5万元现金。”马崇贵介绍,这笔钱据刘义岗交代,均被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刘义岗在收吴某30万元现金后,一直不敢拿出来,直到买都江堰市的房子,才拿出来付了房款,不过,他跟妻子撒谎说一部分是自己平时攒的,一部分是向朋友借的。”马崇贵对记者说。
利益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
“我工作的单位,本是我的衣食所在,我的违法行为给单位抹了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不好社会影响。对我衣食之所在而言,我问心有愧,愧对单位的养育。”在忏悔书中写到工作单位,刘义岗很是动情。为何?看一下他的工作简历就明白了:1980年3月阿坝州财贸学校毕业后,一直在阿坝州粮食局工作,1993年至案发在阿坝州粮食职工学校工作,其间机构改革,学校名称变为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开始享受副处级待遇。 在基层,熬到副处级待遇不容易,缘何因区区35万元自毁前程?面对记者的不解,办案检察官说,他妻子对此也难以理解。刘义岗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时,他妻子根本不相信,一再追问是不是搞错了。刘义岗的妻子也在粮食系统工作,是名科级干部,女儿女婿都在成都工作,单位都不错,没有必要收受那几十万元。 “在金钱和利益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刘义岗忏悔书中的这句话,给出了答案。 “民以食为天”,粮食储备是为保证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国家储备粮库,可谓“天下粮仓”,每个工作职位都是肥差。因此,社会上曾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粮库钱没腰,看你捞不捞。” 近年来,粮食储备系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作案手段主要有:以次充好、以旧换旧、虚假轮换,套取国家补贴;从各种项目上拿回扣、在账上作假等。国人不禁感叹:“粮官”变为“硕鼠”,坏了“良心”! 据吴某说,九寨沟粮储公司每次进行粮食轮换时,利润空间都很大,有时是上百万元,为拿到粮食轮换项目,很多粮商绞尽脑汁。因为给过刘义岗“好处费”,双方结下了“交情”,2017年公司再次轮换5000吨小麦时,吴某又比较顺利地拿到了该轮换项目,至案发时,已轮换2500吨。 “但其中1000吨是以前的老麦子,重新整理后又入到该公司的仓库,并没有购买新的小麦进行轮换。”吴某在接受询问时说,轮换到1500吨时,刘义岗找他说仓库里剩下的1000吨小麦就不轮换了,并问他整理出来重新入库的话质量能否达标。“我说轮换前化验过了,标准的三级小麦。他说既然化验过了,质量达标,整理出来重新入库是没有问题的。” 刘义岗第一次拿到30万元好处费后,将其藏在家中储物间柜子角落里,一年多没敢动;第二次拿到5万元好处费后,放在家里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第三次竟主动提出“以旧换旧”进行虚假粮食轮换。刘义岗在犯罪的道路上,由开始的害怕变得越来越坦然。马崇贵对记者说:“多亏及时查处了该案,使其虚假轮换套取国家补贴的计划破灭,也避免他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九寨沟粮储公司一再将粮食轮换项目交给吴某做,难道就没有任何内外部监督么?”采访中,记者对此问题表示不解。 据该公司一位副经理讲,每次公司进行粮食轮换时,都会在四川粮网上公开招标,但由于公司地处川西高原地带,交通极其不便,运输成本高,网上招标每次都流标。由于没有硬性规定,欲轮换的粮食必须通过网络公开销售,最终都由刘义岗决定让吴某承揽该公司的粮食轮换项目。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阿坝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提出4条检察建议:强化外部监督,明确规定粮食轮换必须经过网上招投标,坚决杜绝国家粮食储备企业自主决定轮换粮商;强化内部监督,由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粮食轮换监督小组,巡查国家粮食储备企业粮食轮换情况;国家粮食储备企业每次粮食轮换过程中应成立临时党小组,组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在国家粮食储备企业中对负责销售、轮换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轮岗制,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廉政谈话、警示教育。 “粮仓‘硕鼠’,不只是在贪赃枉法,还可能威胁粮食安全。通过实施上述措施,让粮官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才能为百姓守好‘粮仓’。”赵品安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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