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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分解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各参保单位:
  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按照明细申报失业保险费。为做好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申报和分解记账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请2017年10月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尚未办理缴费明细分解手续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分解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失业保险参保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参保单位到所属的劳动就业中心办理缴费明细分解手续,未及时办理缴费明细分解产生的相应后果由各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二、办理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分解所需材料:
  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手册》
  3、《社会保险申报表》
  4、《失业保险缴费凭证》(缴费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失业保险增员申报表》、《失业保险减员申报表》
  6、《年度失业保险分解表》
  7、《失业保险年度汇总表》
  其中5-7的表格需同时携带电子版。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8602 267828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506 6736977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3960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6701902
  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3311880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51866 585983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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