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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收取治安卫生费是否合理
【发布日期:2011-07-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编辑部收到榜头林先生的来信反映,称在榜头镇坝下村,该村的治安联防队员向当地店面收取治安及卫生管理费,并出具发票,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属于摊派收费现象,对此记者进行调查。
    据林先生反映,今年4月份,仙游榜头镇坝下工艺路警务室向沿街店面收取治安及卫生管理费,每坎店面每年收取治安及卫生管理费700元,并出具收费发票,林先生说,一个警务室的联防队员,就可以向沿街店面收取治安和卫生管理费,他对这样的行为感到不解。他说,并没有听到有规定说,村里的治安联防队可以向沿街店面收取费用,他质疑这是村里巧设名目乱收费,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作出解释,以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在榜头镇坝下采访期间,属地一名联防队员向记者证实此事,该联防队员坦诚,这种现象在我市一些小区及物业管理都存在。记者在仙游城区一带也了解到,如仙游胜南小区、龙翔小区等地也存在向居民收取治安及卫生管理费的现象。
    针对此事,仙游财政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福建省家园清洁行动关于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可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垃圾的收集、清洁和保洁”,筹资筹劳可以一次筹资一年,也可以一次筹资二年或三年。仙游榜头镇政府一领导也告诉记者,坝下是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的核心村,为进一步改善坝下村的环境,根据“建制村可按‘一事一议’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根据一事一议的要求,坝下村收取的治安及卫生管理费,是经村民代表大会和坝下村两委研究决定的,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对坝下村的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进行整治。坝下村委会干部也表示,坝下村严格按一事一议的规定收取费用,因垃圾处理费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工艺路沿街店面收取每年200元的垃圾处理费还不够,不足部分由村财补足,并对垃圾收费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了专款专用。对于治安费用,目前坝下村两委委托警务室收取治安及卫生费,并开具发票,适时对收费情况进行公开。
    对于其他地方出现的同类事情,有关部门表示,只要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将收费情况及花费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就属于合法。                 晚报记者 李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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