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暑假打工赚点钱,以减轻家庭负担,却没想到才上班不到半个月,老板说他违反规定开除了他,还不给工资。7月23日,大二学生小唐向本报热线投诉了这事。经过协商,小唐领到了部分工资。 今年暑假后,在一高校就读的小唐抱着锻炼自己并挣点生活费的想法,于7月10日来到福兴路一家小吃店打工。刚进去时,老板和他只是口头约定每月的工资为1200元,并没有和他签定用工合同。暑假打工,虽然辛苦但也觉得充实。小唐告诉记者,7月22日晚上7时许,他如往常一样在小吃店里上班,在准备给客人送菜的时候,他的手机响起来,没想到在接听手机后,老板通知小唐明天不用上班。 “当时家里来电话,我只是讲了几句话就挂了”小唐后来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因为当时他站在厨房里,老板判断他在偷懒,“不管怎么样,老板都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而小唐要求老板与他结清工资时,对方则表示被开除了工资分文不给。 该店老板说:“从学校出来做暑假工的,没有工作经验,面对客人嘴巴也不甜,而且工作散漫,上班时经常接电话,发短信,已经提醒他一、两次了,但还是老样子。”该店老板还称,小唐没有和他们签订合的,他们随时可以将其开除。至于工资,他们将和小唐协商解决。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小唐的反馈,说小吃店老板已兑现了400元工资,但还有120元没有到位。 晚报记者 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