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暑假打工被开除 老板分文不给
事情结果:经过协商,学生领到部分工资
【发布日期:2011-07-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本想通过暑假打工赚点钱,以减轻家庭负担,却没想到才上班不到半个月,老板说他违反规定开除了他,还不给工资。7月23日,大二学生小唐向本报热线投诉了这事。经过协商,小唐领到了部分工资。
    今年暑假后,在一高校就读的小唐抱着锻炼自己并挣点生活费的想法,于7月10日来到福兴路一家小吃店打工。刚进去时,老板和他只是口头约定每月的工资为1200元,并没有和他签定用工合同。暑假打工,虽然辛苦但也觉得充实。小唐告诉记者,7月22日晚上7时许,他如往常一样在小吃店里上班,在准备给客人送菜的时候,他的手机响起来,没想到在接听手机后,老板通知小唐明天不用上班。
    “当时家里来电话,我只是讲了几句话就挂了”小唐后来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因为当时他站在厨房里,老板判断他在偷懒,“不管怎么样,老板都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而小唐要求老板与他结清工资时,对方则表示被开除了工资分文不给。
    该店老板说:“从学校出来做暑假工的,没有工作经验,面对客人嘴巴也不甜,而且工作散漫,上班时经常接电话,发短信,已经提醒他一、两次了,但还是老样子。”该店老板还称,小唐没有和他们签订合的,他们随时可以将其开除。至于工资,他们将和小唐协商解决。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小唐的反馈,说小吃店老板已兑现了400元工资,但还有120元没有到位。   晚报记者    小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