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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农民工打工补家用却被水泥烧伤
【发布日期:2011-08-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三名年近半百的农民工因为搬卸水泥皮肤受到腐蚀,身上出现了不同程度地烧伤。事故发生后,他们被送往医院救治,而医疗费赔偿问题,让三名农民工茫然不知所措。
    事件回放:搬水泥皮肤被烧灼
    8月3日上午,家住仙游县盖尾镇斜尾村的吴国辉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7月30日晚上,同村的村民吴某通知他次日前往一工地搬卸水泥(该工地的包工头租住在吴某家)。因为该工地位于村庄附近,且吴国辉家境窘迫也想赚点钱来补贴家用,于是他欣然同意。7月31日上午6时许,吴国辉来到工地时,发现同村的村民吴庆文与陈新全(音)也前来准备搬卸水泥。天气炎热,他们三人汗流浃背一直忙到当日上午11时许,才把一货车的水泥全部搬卸下来。孰料,随后他们三人感到皮肤灼热,且皮肤出现水疱、糜烂等烧伤症状。为此,吴国辉的家人向工地包工头反映情况,可对方表示其不负有赔偿责任。
    接诉后,记者于当日下午来到九五医院采访了两名正在住院治疗的农民工。只见吴国辉躺在该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腿部及背部裹着厚厚的纱布,而和他同住一病房的吴庆文背部也用纱布严严实实包扎着。“本想搬水泥赚点工钱,没想到被烧伤了,我住院3天了,医疗费花了2000多元,可包工头一分也不肯出。”据吴国辉介绍说,7月31日上午11时许,他搬完水泥回家后准备洗澡,脱衣服时,感到背部及腿部火辣辣地痛,之后皮肤出现脱皮并渗出血水。因皮肤被烧灼,至今他躺在病床上连翻个身都需要家人帮忙。而在向包工头讨说法无果的情况下,吴国辉报警,当地警方也介入协调,可包工头还是拒绝支付医疗费。
    现状:农民工住院治疗
  “ 在从货车上搬下最后一包水泥时,我的背部也火辣辣地痛,像火烧一样,我难受得不得了,当场跳进工地的水池里冲洗。”吴庆文对记者说,7月31日下午4时许,在邻居的提醒下他报了警。“当日,在盖尾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房东吴某先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随即我被家人送到医院救治。”吴庆文对记者说,因搬卸水泥,同村村民陈新全的背部、腿部同样被烧伤,其每天都在当地卫生院挂点滴治疗。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水泥烧伤是水泥行业常见的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水泥粉尘对皮肤物理和化学的损害所致。化学作用主要是水泥中含有碱性物质的腐蚀作用,而物理因素是水泥粉尘与汗液混合后凝结成的细小颗粒的摩擦作用,同时还有水泥余温的温度作用。人体皮肤被烧伤更主要是由于水泥中碱性物质通过汗水的水化作用生成水化硅酸钙和大量的热量,从而对皮肤产生烧灼作用。在采访过程中,吴国辉的弟弟对记者说,他哥今年55岁,嫂子在10多年前就跑了,现哥哥单身一人生活。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自哥哥住院后他每天都在医院照顾着。“我交了3000元的医疗费,现在也快花完了,发生这样的事故,包工头竟表示他没有责任。”
    据盖尾派出所一值班人员介绍,接到群众报案后,他们前往现场调查情况。而看到吴国辉等人的皮肤被烧伤,他们建议先治疗再索赔。同时,警方已通知工地方前往所里接受调查,但对方至今未到所里。就医疗费赔偿的问题,该所将进一步进行协调。
    工地方:将介入调查此事
   几经辗转,记者于8月6日联系上包工头李某,对方表示不是他通知农民工前往工地搬卸水泥的,因为在购买水泥时,他就和商家约定好由对方负责卸货。最后,李某还说:“不是我叫他们去搬水泥,谁叫他们去搬让他们找谁去。”
    就此,记者向该工地的负责人陈先生反映情况,对方表示其对吴国辉等人反映的问题不清楚,不过,他将介入调查此事。
   8月6日下午,记者接到吴庆文来电反映称:“我和国辉的的医疗费已经各花了5000多元,但我们身上的伤还没有康复,医疗费的事让我们急得不知咋办才好。”           晚报记者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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