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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汇款汇错账户 讨回难
【发布日期:2011-08-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通过网银汇款,不想填错收款人帐号,5万多元打到陌生人卡里,在多次请求对方返还,却只收到4万7千元。余下4千多元对方一直不肯归还。日前市民邓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以上情况。
    邓先生告诉记者,7月12日,他通过某银行网上汇款,想将5万2千多元打到一朋友银行帐号上,不想一时疏忽,将钱打到另一陌生人帐号上。发现情况后,当日下午5点多他从银行调出清单,当他希望银行方面能冻结这个客户的帐号时,银行方面却称,他们不能随便冻结对方帐号,并建议他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当邓先生去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时,派出所的民警说因为是他自己转错账,因而无法立案。最后他从银行方面了解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并得知对方姓曾,是本市人。于是邓先生立即打电话给曾某请求他归还误汇的款项,当时曾某表示,他将于第二日去查帐,如果确实收到邓先生误汇的款项,将归还给他。第二日,曾某告诉邓先生确实收到一笔汇款,不过要等他有空再取钱归还,当时还表示,邓先生是否应该给他一、二百元表意思,邓先生当即答应了他的要求。3天后,邓先生收到曾某的电话称,已按照邓先生提供的帐号将钱汇还过去。邓先生当时表示无比的感谢,可到银行一查帐,却发现只收到曾某汇来的4万七千元。当即邓先生再与曾某联系,对方闪烁其词,就是不肯返还余下的钱,最后还将该银行帐号销号了,而对于邓先生的来电一直不与接听。
    随后记者按邓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曾某,当记者表示来意时,曾某表示有收到一笔汇款,并称他去年与邓先生做生意,扣下的钱为“学籍卡”的钱。随后曾某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记者数次拨打想再深入了解情况,对方一直不予接听。而邓先生告诉记者,曾某口中所说的“学籍卡”,是他所做的生意,这是他在第一次与曾某通话时告诉他自己所做的生意和住址的信息,他从不认识曾某,更不用说与他做生意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郑律师,郑律师表示,如果邓先生确实不认识对方,与对方没有经济往来,或者没有欠对方债务的情况下,而将钱误汇入曾某帐号,那么这5万多元就是不当得利,曾某有义务将这5万多元返还给邓先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事实。在这一事实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为受益人,受到损失的一方为受损人。那么,依照法律的公平旨意,受益人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郑律师建议邓先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晚报记者 许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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