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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 在市区一建筑物(高度28米,单层建筑860平方米,共7层),使用功能为综合楼,已通过消防验收。现建筑物内仅有消火栓系统,出口楼梯两个,无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若在7层设外语培训学校,请问这符合消防规范吗?还需加其他消防系统吗?
    消防部门:若可控制外语学校生源的年龄,外语学校设于7层并无不妥,但如果外语学校有培训儿童的业务,依据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则外语学校应调整设置至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同时,按提供的建筑基本情况(高度28米,单层建筑860平方米,共7层,使用功能为综合楼),该建筑属于二类高层综合楼,依据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公共活动用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若在该综合楼内设置外语学校,在改造中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恩建 爱花)

 

    市民来电:我奶奶患了糖尿病,我想了解新农合有哪些特殊门诊病种可以报销?
    市卫生局:特殊门诊的有15种病种: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结核病辅助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病、儿童听力障碍、强直性脊柱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晚报记者 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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