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保安对陌生人不闻不问,听任他们随意进入小区,住户的安全无从谈起……”日前,家住城东一小区的业主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以上情况。 记者近日上午来到该小区调查,只见该小区A区大门口保安岗亭里坐着一名保安,记者进入大门,他并未制止,低头看着手中的报纸。记者在小区转了一圈后,仍未看到保安上前盘问。等到记者转身走到大门前,依旧没有看到保安上前阻拦。随即,记者走进保安岗亭问该保安:“你们对陌生人进入小区不需要登记吗?”他回答说按规定应该登记,可有时候也有疏忽。记者反问:“如果小偷进来怎么办?”对方不作回答。 记者出了该小区A区,又走到对面的B区。只见门口一旁立着一把大阳伞,阳伞下还有一把椅子。“这也是保安值班的地方,可这儿经常没有保安在岗。”一名路过的业主指着大阳伞对记者说道。在这把大阳伞对面,有一名保安坐在岗亭里,而记者一边打着手机,一边走进小区大门,该保安没有阻拦盘问,也没有要求登记。进入小区后,记者直接走进11栋楼梯前,始终没有遇到保安巡查。 据居住在小区B区的吴阿姨介绍,今年年初,小区发生几起入室盗窃案,按理说小区物业应该加强保安工作,注意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可是,让业主始料不及的是,陌生人仍可随便出入该小区,保安形同虚设。“我们交了物业费,最大的希望就是有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小区的保安没有责任心,让我们对自家的安全有了较大的担忧。”居住在A区一户居民告诉记者,她认为小区物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平日小区里几乎见不到保安在巡逻,保安对出入的人也几乎不闻不问。” 记者在小区采访时,并未见到保安上前询问,也未见保安在小区内巡逻。随后,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他们称,小区的一些主要通道都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对于小区的保安,物业认为不存在失职问题。 “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安保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改正,甚至可以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物业科一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法律界人士认为,按照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或者负责安全防范的工作人员违反安全防范制度,造成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晚报记者 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