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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得的工资被企业黑了”
【发布日期:2011-08-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我在一仿古家具厂打工,老板招工时说好同工同酬,可结果是同工不同酬,为了抗议不公平待遇,我只好辞职,可辞职后老板却克扣工钱……”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从仙游西苑到大济打工的一位叫郭振聘的工人的求助,他称其遭遇的现象在仿古家具行业较为普遍,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规范仿古家具业用工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工人:辞职遭克扣工钱
    记者了解到,郭振聘是今年3月底来到位于大济的博古轩仿古家具公司,应聘当开料工,当时公司负责招聘的周先生表示,只要其能胜任开料工的工作,待遇与厂内其他开料工一样,同工同酬。郭振聘说,之前他在别的仿古家具厂当开料工,从事鸡翅木红木家具,算是一名熟练工。听到工厂这样承诺,他当时没有签合同就进了厂,可干了一周后,才知道公司每天只给他120元,而同工种的工人每天工钱为150元,于是他提出辞职要求,可公司为了挽住他的心,当时再次表示,从4月份开始,同意对其实行每天150元工资的待遇,同时与其他工人一样同工同酬。
    4月至5月份,公司也确实按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他算工钱。然而6月28日,他发现同厂的其他开料工,每天的工钱涨至160元-180元,于是他29日就提出辞职,并转到另一家仿古家具厂打工。8月初,他到博古轩仿古家具公司领取工钱时,发现工钱被克扣,理由是工作没满一年,只能领试用期工钱,即每天120元。公司将他4月、5月已领走的工钱,按每天扣回30元算,共扣走了1800多元。
                   企业:同工不同酬有原因
    郭振聘说,他所遭遇的这种情况,在仙游部分家具业也存在着,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仿古家具企业用工制度的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大济博古轩仿古家具公司负责招工的周先生介绍,郭振聘在别的厂家从事鸡翅木用料的工种,而该公司用料为红酸枝,两个工种完全不同,故郭振聘刚进厂工作属试用实习工人,实习工人刚生产时不熟练,加工时可能造成木料浪费,所以试用期的工人每天工钱最高只能为120元。考虑企业招工难问题,当时郭振聘工作一周后,企业就给他提高工资即每天150元,目的是想挽留住工人。想不到郭振聘干了2个多月熟练了,就跑到其他厂家上班,这给他们企业造成损失,虽然如此,企业也不追究郭振聘的责任,但只能以试用期的工钱结清工资。至于郭振堆反映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周先生表示,作为企业,对工人值班制度、技术考核有个标准,郭振聘与其他工人同工却不同酬,主要原因是郭振聘刚进厂,不可能与老工人同等待遇,而且技术还没有达到提薪的水平,所以没有给予提薪。
                   劳动部门:克扣工钱行为违法
   据仙游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介绍,工人的技术水平定级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不是企业说了算。其次企业口头答应给工人多少工钱,就应该兑现承诺,如博古轩已让工人领取了每天150元的工钱,辞职时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再扣工人的工钱,博古轩克扣工钱行为属违法行为,工人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两种渠道进行维权,只要郭振聘反映情况属实,劳动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晚报记者 李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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