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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9-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短信咨询:因一时冲动,我和他前些日子刚刚离婚。理性思考后,现我们决定复婚,请问应该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律师:《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读者杨小姐:我和几个同事同时被公司聘用,此前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一纸通知告诉我们由于公司处在特殊时期,无法考核我们的能力,故将试用期2个月延长至6个月,并要求重新签订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律师:《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合同上应该已经注明了试用期,所以你们有权利要求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晚报记者 欧碧仙

 

    市民刘先生:我们家原来已盖好一层房子,由于一层夏季住得太热了,目前想加盖两层,请问如果是以前盖好的房子加盖,而且已经办理了土地证,是否还要去申请?
    市建设局:村建房要符合村建规划,如果想要在原住房上加层,请向当地乡镇村建站咨询申报。        晚报记者 杨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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