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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户合同期满还占田 木兰溪旁仍养猪
【发布日期:2011-10-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村民们说,从猪场排出的污水流向木兰溪

 

     田地租用合同期满后,村民准备收回自己所承包的田地。可养殖户还是继续在该片田地上从事生猪养殖,不但污染了木兰溪下游环境,还致使村民无法对田地进行复耕。
             村民不愿续租田地
    连日来,家住霞林办木兰村坡头自然村的几位村民先后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们承包的责任田位于木兰溪六步桥北侧。1996年8月1日,该村一村民(以下称养殖方)租用了这块约有3亩的田地,用于从事生猪养殖,而当时共有8家农户的田地被租用。在土地租用协议书中,以村民薛金堂为代表与养殖方双方书面约定租期为10年,每年每亩田地的租金按照16担稻谷核算。
    转眼到了2006年8月1日,经过双方协商,薛金堂又代表几户村民与养殖方续签土地租用协议,其租期为3年。因为养殖所需,2009年8月1日,养殖方再次找到村民,仍以薛金堂为代表,双方签订租用协议,其租期为2年。“因为眼下的农产品越来越贵,田地也越来越少,2011年8月1日租用田地的合同期到了,我们想对田地进行复耕。”村民郑春林出示了几份《土地租用协议书》对记者说,通过了解,他们才知道霞林办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且他们所出租的责任田距离木兰溪不到1000米,养殖场乱排污的现象也常遭到村民谴责。因此,郑春林与薛金堂等人也不愿意把田地继续租给养殖方。
           猪场不远处是木兰溪
    “合同期两个月前就满了,可现在他们还是不肯把田地还给我们,仍然在那儿养猪,”村民薛玉荣的家属告诉记者:“我们家有4分地租给他们办养殖场,白纸黑字写着合同期是到今年8月1日,可养猪场就是不搬迁,污染现象仍然在继续着。”
    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木兰村采访。只见该养殖场位于木兰陂公园附近,且不远处就是木兰溪溪畔的防洪堤。站在六步桥上,远远的就可闻到一股异味。在村民的提醒下,记者发现桥下的排水沟里污水如墨,水面上还漂浮着猪粪。村民向记者反映说:“这污水就是从猪场里排出来的,顺着排水沟流向木兰溪下游。”
    顺着一条田间小路,记者来到养殖场。沿途映入记者眼帘的除了源源不断从养殖场排出的污水外,还有不少的苍蝇在污水上盘旋,虽是深秋,但从猪场里散发出的异味仍令人作呕。透过猪场的窗户,记者看到用水泥砌成的猪圈里躺着大量的肥壮白猪。据村民介绍,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亩,其均为村民的承包责任田。在采访过程中,村民还向记者提供了有关部门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霞林办为禁养区
    “这田地是我们的,租期到了我们有权要求还给我们,可咋就不能如愿呢?”村民称,为进一步加大木兰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力度,改善流域水环境,两年前位于木兰溪两侧的养殖场纷纷被拆除,不知何故,这个位于木兰陂公园风景区附近的养殖场则“安然无恙”?
    “租田这件事村里没有经手,我们也不清楚,村民有向我们反映,但村里处理不了这个事,建议村民向办事处反映问题。”木兰村支部书记对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划定并公布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其中城厢区的常太、龙桥、霞林、凤凰山等4个镇(街道)全境范围内为禁养区。
    另外,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霞林办被列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户不能擅自在禁养区占用田地从事生猪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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