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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0-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郑先生:今年征兵,我儿子的身体条件各个方面都是合格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确保当兵?
    市武装部:一般体检合格数都是大于实际的招兵人数,名额有限,按照文化的高低,年龄的大小,条件优秀者优先,大学生优先安排,其次是高中生,优先原则在各地都进行了公示,入选的名单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市民黄女士:我在一家药店买了两盒钙铁锌硒,回家后发现药品有黑色残留物,打电话到药店和厂家都没有任何回复,请问该如何处理?
    市药监局:若是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先将药品送检,在法定的药检所进行检验,本人可将药品带到市药检所进行检验,或委托市药监局进行检验,若是有问题的话,将对出售药品的药店依法处理。     晚报记者 杨美钦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教师,我想了解今年我市人防办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校安工程建设?
    市人防办:校安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为支持校安工程建设,我办特别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 特事特办,实行容缺预审,提高办件速度。今年上半年共审批校安工程25个,凡是符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要求的,全部按规定免收易地建设费。

 

                                  

    市民来电:我与妻子经人介绍相 识后不久便领了结婚证。成为一家人后才发现两个人根本合不来。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但是谁也不理谁。这种情形已持续半年多了,不知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提起诉讼?
    法官: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制度,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原则界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规定所列举的5种“情形”,实际上就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用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5种标准。其中前4种是明确具体的“硬性”标准,最后一种是外延较广的“弹性”标准。人的感情世界的多彩多异,决定了现实生活中离婚原因的纷繁复杂,可以说有多少对怨偶分手就有多少个离异的理由。而法律不可能对所有“情形”均做出具体规定来,故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加以概括。对于你来说,你与“她”的长期“冷战”虽然不是上述规定的前4种情形之内,因而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却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之内。所以如不好自为之,将必然导致离婚的结果。         晚报记者 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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