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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工厂打工 断指维权艰难
工人想要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被拒;法律界人士称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一次性赔偿待遇
【发布日期:2011-11-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一女工在上班期间,被机械砸到手,致使左手中指断了一节。就赔偿一事,她和工厂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近日,外来工邓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她想要维权,可申请劳动仲裁被拒,因为工厂没有营业执照。


机械倒下来砸断女工中指


    据邓女士介绍,她在涵江区三江口一家鞋厂当工人,每月保底工资1800元。因为工厂搬迁到涵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内,10月11日上午8时许,邓女士和工友一起忙着在旧厂址内搬生产设备。在搬运过程中,一机械倒下来砸到其左手。当时,邓女士觉得一阵钻心的痛,由于左手还被压在机械下面,邓女士还不知道她的左手中指已经断了一节。当工友七手八脚抬起机械时,邓女士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左手中指断了一节。接到工厂组长打来的电话后,老板驾车赶到工厂,并把邓女士送往江口华侨医院救治。
    “听到医院说手指不能接上我很失望。在住院期间,伤口是缝合了,但留下的伤痕是永远不能抹灭的。”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邓女士的左手中指缠着厚厚的纱布,解开纱布,其短了一节的中指上缝合线明显可见。邓女士对记者说:“左手中指指甲的那一节断了,不仅影响美观,而且中指活动也没有以前那么自如了。”就此,邓女士要求工厂赔偿,但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与其不能达成一致。


工厂没有工商执照


    于是,邓女士向劳动部门投诉,请求处理,但不能如愿。因为劳动部门告知该厂系无证经营,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建议邓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邓女士的家人来到法院咨询,法院称邓女士需先进行劳动仲裁方能受理。然而,当邓女士向劳动部门准备申请仲裁时,对方表示不能受理,给出的理由仍是:该厂没有营业执照,不能作为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进行仲裁。而自邓女士受伤住院后,为了得到合理赔偿,其家人四处奔波却一筹莫展。
    该厂老板告诉记者,在工厂搬迁过程中,一机械摆在板车上,邓女士在拉板车时机械倒了砸到她的左手。在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后表示断指不能接上,邓女士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且在住院期间,邓女士的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由工厂全部承担。“因为我们是私人工厂,没有为工人买工伤保险,受伤工人的治疗费用只能由我个人承担。再说我们工厂也不容易,希望工人能理解。邓女士的手指只是断了一小节,也不影响劳动能力,我愿意一次性赔偿一万元,可她要求两万元,这让我不能接受。”


该女工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记者就邓女士工伤维权的问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情况。据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邓女士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不进行工伤认定。另外,该厂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需由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所以,劳动部门建议,邓女士要维权,最好是通过其它法律途径来解决。
    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数位法律界人士。法律界人士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要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赔偿,而不是不进行工伤认定就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样可以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另外,无营业执照等非法生产单位受伤人员不进行工伤鉴定,但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一次性赔偿待遇,一次性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晚报记者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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