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自去年2月以来16名员工工资分文未领
【发布日期:2011-1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图为该公司一员工仍在卖门票的岗位上工作)

 

    日前, 在龙脊山社区卫生服务公司上班的张秀荣、蔡瑞元等16名员工联名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该公司长期存在拖欠工资现象,自2010年2月起至今,这16名员工的工资分文未领。虽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但员工们还是没有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员工工资长期被拖欠


    来自江西的张秀荣告诉记者,2000年11月份她来到该公司当清洁工,当时月工资为500元。而张秀荣的丈夫也在该公司上班,平常负责绿化维护工作。“我们夫妇俩已经一年半没领过工资,孩子还在上学,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今年1月份,市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下来,但工资仍然没有讨回来。”至今,张秀荣和丈夫还在该公司上班。记者问及原因,张秀荣表示“按理说这一年半多来公司都没有发工资,我们早就该走人了,可我们担心这么一走,工资就更加拿不到。”
    据了解,目前,除了张秀荣夫妇俩人外,还有其他14名员工的工资也被该公司拖欠着,而且也是自2010年2月起开始拖欠,至今分文未付。他们和张秀荣夫妇一样,各自还在岗位上工作,因为他们也担心一旦离开公司,被拖欠的工资就再也没有机会讨回。据该公司的保安蔡瑞元介绍说,2000年9月份,市卫生部门与市民政部门共同出资组建龙脊山社区卫生服务公司。在公司组建后,张秀荣夫妇及蔡瑞元等16人先后来到公司上班,并与对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担任保安或卫生保洁职务,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在双方劳动关系续存期间,由于经营不善造成连年亏损,该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自2010年2月起至今,该公司既没有按月发放工资,也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仍坚守在岗位上


    5年前,蔡瑞元来到该公司上班,其月工资为800元。经裁决,自2010年2月至同年12月份,该公司应一次性补发给他11个月的工资8800元。“裁决的是去年被拖欠的工资,今年从1月份到10月份,我们的工资也一分没有拿到。”蔡瑞元说,为了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拖欠工资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该公司的员工曾林芳在岗位上工作,其指着挂在办公室墙上的值勤表对记者说,她和同事轮流在岗位上值班。“我是2008年9月份来到公司上班,平常从事销售公园门票的工作。我们卖票的每天上午8点上班,晚上9点才下班。要不是怕工资讨不回来,我们早就不干了。”同时,记者看到公司的保安及清洁工也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


    在张秀荣等人提供的《裁决书》上,记者看到其中部分文字内容大意为:申请人张秀荣、曾林芳等诉被申请人龙脊山社区卫生服务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于2010年12月15日诉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委于2011年元月开庭审理,申请人到庭参加审理活动,被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拒不到庭。同时,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被申请人未答辩及提供证据……本委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续存期间,被申请人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按时足额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报酬,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决如下:被申请人龙脊山社区卫生服务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补发给申请人张秀荣等人相应的工资,并按补发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加付经济补偿金……
    截止发稿前记者获悉,在《裁决书》下发后,该公司还是没有补发给这16名员工工资。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该《裁决书》,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给这16名员工相应的劳动报酬。      晚报记者 周晓露 钱碧云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