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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杨美钦】

  市民周先生:我在乡镇开一家商店,环卫部门对门市及各营业场所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
  市建设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部门代收取,所收垃圾处理费全部缴纳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
  读者来电:近日,一商家在我们小区的楼顶挂广告牌,而且对方还说是物业把楼顶租给他们设置广告牌。请问小区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权是归谁所有?
  市住建局:小区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权归谁所有,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及与业主委员会同意。第二,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都对楼顶及外墙面不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擅自允许他人进行利用。

  市民来电:我想了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办理审批手续要提供哪些材料 ?
  市住建局: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表;(2)营业执照;(3)资信证明;(4)机械设备、车辆数量及功能的技术资料;(5)管理制度;(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7)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的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9)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1) 申请表;(2) 营业执照;(3)资信证明;(4)规划部门批准文件;(5)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6)管理制度;(7)机械设备数量及技术资料;(8)生活垃圾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处理排放方案;(9)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10)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1)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读者来电:我父母现在居住的一套房产120多平方米,原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父母,经过商量想把我们两个姐妹的名字也一起登记入房产证里,需要哪些手续?
  市住建局:将房产部分份额转给子女所有,应办理赠与手续:首先请带好房产证、身份证、申请报告到市房屋产权交易部门出具公证联系单,再到公证部门办好赠与公证。然后凭房产证,赠与公证书及身份证到产权交易部门申请办理。

  读者来电:我是外地人,在莆田一家公司上班,因工作关系需在莆田交社保医保,请问每个月公司应给我交多少,个人应交多少?
  市社保中心:按缴费工资26%交养老保险,其中单位18%,个人8%;医保9.3%,其中单位7.3%,个人2%;失业保险3%,其中单位2%,个人1%;工伤生育险费率较低,具体可向市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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