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只售不租 小区绿地成“秃头”
【发布日期:2011-12-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日前,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是城东一小区的一名业主,原来他们租用小区的地下车库停车。但从去年12月份以来,开发商让物业发出通知称,小区的地下车位,将“只售不租”,即不购买地下车库就无法进入停车。因此,一到夜里,好多业主不得不把车辆停到小区的绿地上。
小区绿地成了停车场
“我们小区里地面上停车位不多,业主没办法只好把车停到人行道和绿地上,可小区配套的地下车库却空荡荡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是2007年交付使用,除地面配套规划了一小部分停车位外,小区还配套建设了一个宽大的地下车库。原来该地下车库租给业主使用,每车位每月收租金100元。自去年12月开始,开发商决定将车库出售,而大多业主嫌价格贵表示要租赁使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于是,除了个别购买地下车库的的业主外,大多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地面上。每到傍晚下班时间,小区里就车满为患,不但道路两侧停满车辆,一些回来晚的业主只得将车停在人行道和绿地上。 近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路边人行道和绿地上都停着车辆,有的绿地已经露出光秃秃的泥土。“真是没办法,不停这草地上就没地方停车。”小区业主陈先生表示,一到周末绿地上停满了车,有时连小区消防通道上也停着车。“地下车库一个车位10万元钱,我们现在还欠着房贷,只能租没有能力买呀。”陈先生还说:“露天没地方停车,宽大的地下车库却不肯出租,平常只停着不到十辆的小车。”
地下车位大量闲置着
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的地下车库,只见偌大的车库里只停着五、六辆小车,大量的车位都闲置着。业主说,他们曾多次找到物业要求将地下车库租给其使用,由于地下车库产权是开发商的,物业表示无权干涉。有业主分析说,开发商选择将车位一次性出售,是不想通过出租这种“细水长流”的方式收小钱,而通过出售车位,很快就能回笼资金。 “我们也希望开发商能出租地下车库,不然小区里到处乱停车,也给我们的管理带来难度。”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他们表示可以以每个车位1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业主觉着停车位价格太高,因此提出要租赁使用车库的车位,“但开发商只售不租,我们也没办法。” 开发商表示,地下车库确实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但车库产权属其所有。是出租还是出售,其可以自行处置。而要是老是出租的话,很难收回地下车库成本,因此他们决定对地下车库全部出售。
小区停车问题是一现实难题
针对此事,一法律界人士认为小区停车问题确实是一个现实难题,一边是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而另一边是车满为患的地面,这种现象在市区小区里并不少见。这恐怕需要物业、业主、开发商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另外,从法律上来讲,尽管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自行处置。但《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为车位、车库本身是业主实现其区分所有权的重要辅助设施,在性质上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同时,“满足业主需要”才是建造停车设施的基本原则。开发商卖车位无可厚非,但应当善待购买其房屋的业主,人性化地让业主选择是买或是租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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