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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时不幸受伤 索赔无果工资也无踪
【发布日期:2011-12-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外来工小李在工地上班时,其左手手背被机械砸伤。小李受伤后动手术诊治,包工头只支付了部分的医药费。日前,小李的哥哥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几次和小李去找包工头协商,但至今没有结果。
        包工头拒还拖欠的工资 
    据李先生介绍,今年8月份,其弟小李被包工头王某雇用来到秀屿区一工地打地桩。9月21日上午10时许,小李和工友在工地上作业,由于握着钢丝绳的左手不慎被机械砸到,当场造成左手背受伤,血流不止。事发后,小李随即被工友送往医院治疗。工友还将小李受伤情况通知了包工头王某。在医院里,医生告诉李先生,小李受伤的手背要动手术,其手背上也将留下伤痕,而费用约在6000元左右。当李先生向王某反映这一情况时,对方称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只答应先垫付3000元。在住院一星期后,小李出院回到租住房疗伤,其治疗费花了近约5800元,这些钱除了由包工头王某支付的3000元外,其余的由李先生垫付。
    小李的左手受伤后,医生交代要休息两、三个月后才能上班。由于一下子没有经济收入,小李的生活陷入困难 。于是,他找到包工头王某要求发放未发的近4000元工资,但是对方声称自己已经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不再偿还小李被拖欠的工资。李先生说:“按理说,我弟弟工作期间受伤,医疗费包工头应该全部承担,可是他只承担了一部分,让人更为气愤的是,他还拒绝偿还我弟弟被拖欠的工资……”
          受伤外来工至今不能正常劳动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小李的左手背留下两道醒目的伤痕,医生说伤势会逐渐康复,但伤痕将永远存在。小李告诉记者,在工地从事打地桩工作,他的工资是按天计算的,即有“出工”才有工资。要是碰上雨水天气,工地停工其当日也就没有报酬。如今王某还拖欠他工资共3900多元,如今,他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每天靠哥哥帮助维持日常生活。他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咨询了劳动部门,对方表示其和包工头是雇工和雇主关系,因此小李受伤后不在工伤受理范围内。“我现在还不能正常参加劳动,所以十分希望能得到经济补偿,并且讨回拖欠的工资。”  
     为此,记者与包工头王某取得联系,但对方称自己在外地,几天后联系记者。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记者还是没有接到对方来电。12月10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王某,对方声称,他在工地上很吵。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律师称可向法院起诉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一陈姓律师。陈律师认为,依据有关规定,包工头应该支付小李劳动所得。另外,因为小李是被包工头雇用,所以受伤不能算是工伤事故。但在工作时,小李的手背受伤,这属于人身损害的范畴, 其可以搜集证据做伤残鉴定,然后到法院起诉包工头,施工单位或发包单位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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