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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伤人竟不赔医疗费
【发布日期:2012-02-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交警部门对本次事故已做出明确认定

 

  无证驾驶无牌号的摩托车撞到行人,致使行人身受重伤住院抢救,其医疗费花了10万多元,然而伤者住院两个月了,还得不到分文赔偿。日前,来自四川省宜汉县的周先生向本报新热线反映上述问题。
  据周先生介绍,其父周家宣今年57岁,平常在涵江一些工地打工。2011年11月1日下午6时许,周家宣下班后准备回自己的租住地。当他途经涵港大道梧塘溪游村路段时,来自贵州省的王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涵港大道从涵江往梧塘方向行驶,而周家宣在机动车道右侧车道内行走,被该二轮摩托车前部撞倒在地,由于头部受到撞击,他当即昏迷不醒。
  “我和妻子也在莆田打工,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我们心急火燎赶到医院,看到医生正在抢救父亲。”周先生对记者说,经医生诊断,周家宣为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其右肘部及左小腿均有不同程度损伤。”而在住院后,医生为周家宣动了脑部手术,因为伤情严重,已经两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昏迷不醒。其医疗费花了10万多元,因为周先生和妻子都是打工一族,平常收入不高,为了周家宣的医疗费,他们夫妇已是债台高筑。然而,自住院两个月来,王某的家人没有送来分文医疗费,这让周先生很是烦恼。
  据了解,经伤情鉴定,伤者周家宣的损伤程度属重伤。据王某供述及公安网查询记录证明: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无牌证。同时,据警方调查分析,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该违法行为与本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联系;周家宣夜间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该违法行为与本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
  在采访过程中,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者看到该书上写着“……;当事人周家宣负本事故次要责任。”“现王某已经被拘留了,医生说我父亲还需要二次手术,为了医疗费赔偿的事,我们急得不知所措。”谈到这,周先生一脸茫然。
  针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昨日记者向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交警大队的黄警官了解相关情况。黄警官告诉记者:“王某已被逮捕,除了负刑事负责外,他还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就此,伤者周家宣家属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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