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李小姐在市区一化妆品店办理了会员卡,此后每次都在该店消费购买化妆品。在办理会员卡时,店员告诉李小姐,要填好生日日期,每年生日时,只要李小姐持会员卡前来,都有一份礼物相送。但由于填写的是新历生日日期,农历生日当天,李小姐却未能得到该份礼物。 农历正月二十八是李小姐的生日,春节前李小姐又去该店购买化妆品,并询问店员2月份时会员的生日会有什么礼物相送呢?店员称,将为会员送上一个价值50元左右的蛋糕。于是在生日那天中午,李小姐请朋友去KTV唱歌,而她则拿着会员卡到该化妆品店去领取蛋糕。但是店员查看了李小姐的会员卡资料后,称李小姐当初所登记的生日日期不是当日,所以李小姐不能享受这项服务。查看后,李小姐发现自己当初填写的生日日期是按身份证上的新历,而自己过的是按传统的农历的生日。“当初在填写资料时,店员并没有告诉我领取礼物必须是新历或者是农历的生日日期,于是我认为只要自己过生日就可以来领取礼物”,李小姐说。但是该店店员却坚持以李小姐填写的资料不是当日为由拒绝送礼物。随后李小姐只能气愤地走了。 昨日记者联系了该化妆品店,该店一黄姓店长告诉记者,给会员生日送礼物是该店回馈会员的一种优惠方式,受到会员的欢迎,很多会员都会在登记资料上显示的生日日期当天来到该店领取礼物。可是李小姐来领取礼物的日期与登记资料上显示不符,当然不能享受该项服务。对于领取礼物是按农历还是新历来算的问题,该店长表示,在填写资料时,店员都会在会员登记的生日资料上备注农历或者新历,只有在那天会员才能领到礼物。而在李小姐填写的资料上记者看到上面的生日日期备注为新历的3月1日。最后黄店长表示,李小姐可以于3月1日持会员卡到该店领取生日蛋糕,并称李小姐可以更改下资料,以后每年的农历生日当天李小姐同样可以持会员卡来领取该店送出的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