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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突然辞职1个月工资被扣
【发布日期:2012-0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日前,河南籍男子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去年9月份他来到涵江区一鞋厂务工,因家母病重需要回老家照顾,于是他向老板提出辞职,但老板不愿意支付他今年1月份的2800元工资。
   据当事人李先生介绍,他在该鞋厂上班,担任组长一职,其月工资为2800元,当初口头上他与老板谈妥,工资按月结算。2月11,他接到家人来电称其母生病住院,需要他回去照顾,所以他向老板提出辞职,但老板表示如果李先生走人,将扣除其1月份的2800元工资。“我现在急着回老家,2月份上了约10天的班,我工资打算不要了,可一月份的2800元工资就这样被扣了,我很不甘心。”李先生说,在进厂上班的时候,老板没有提出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自己也考虑到可能不会长时间在该鞋厂上班,所以也没有要求对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厂老板方某。方某说,因为李先生熟悉生产业务,所以其让他担任组长一职,而且工资也不低,没想到李先生突然提前辞职,其岗位一时找不到可顶替的人,所以工厂才不愿意支付李先生的1月份的工资。随后,方某也表示愿意和李先生再做进一步协调。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劳动市场上仍存在不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其中固然有用人单位的责任,但也有出现不少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现象。虽然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时,也可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与用人韵存在劳动关系,可一旦无法举证,将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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