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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黄先生:我是仙游县某单位的职工,请问2012年什么时候可以再申请保障房呢?今年的政策什么时候可以出来?
    仙游县建设局:2012年保障房政策出台后会及时公布,市民可以认真留意一下。具体可向仙游县建设局住保处咨询,6768633。

    市民陈先生:我是仙游县鲤南镇的,去年大学毕业后在厦门找了一份工作,就把户口迁到厦门公司的集体户。现在想迁回仙游原籍,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仙游县公安局户籍科:如果你尚未结婚,可以通过投靠父母的方式把户籍迁回。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所需材料:㈠父母方:①《居民身份证》②《居民户口簿》。㈡子女方:③《居民户口簿》④《居民身份证》⑤《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⑥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到你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读者来电 :我原来在一家工厂上班,去年12月份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我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我想了解工伤认定审核(非轻伤)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1份4、1寸免冠相片1张5、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6、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7、证人证言书面材料8、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

    市民来电:我新成立了一家企业,请问招待费的扣除也是按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的标准扣除吗?
    市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市民来电:我准备组建一个公司,我想了解一下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地税局: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验资报告(或入资凭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投资方身份证或代码证复印件

    读者来电:我一家人都参加新农保,咨询养老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计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二部分组成,按月支付,基础养老金全额由各级政府承担,目前按最低标准每人每月55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读者来电:我是城东一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业主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
    市住建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领导下,采取自荐和推荐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设 5 人以上单数,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可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获得参加业主大会投票过半数的赞成票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的,可从得到赞成票较多的落选人中用 1 比 2 的办法重新选举产生补足。
                                     

    读者林女士来电:15年前,我邻居吴某父妇在车祸中丧生。吴某有一6岁的女儿由祖父母抚养,但其祖父母抚养一段时间后,感觉到年老体弱,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便产生了将她送给别人抚养的念头。我们夫妇一直以来都没有生育,听说这个消息后,主动上门与女孩的祖母联系,并在征得小女孩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手续便将她带到自己家中抚养,双方以父母和女儿相称。在此期间我们也没将养女的户口转到我们的名下,但我们相处很融洽,全村人也都认可我们是一家人的关系。请问,我们这种收养行为符合事实收养的条件吗?
    律师解答: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林女士夫妇的收养行为符合事实收养的条件。不过,事实收养人还应及时补办登记手续,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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